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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3-202009-114535-0025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2,000
最高限价(如有): 992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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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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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 |
1台 |
70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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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溶栓床 |
1台 |
3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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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台 |
3.2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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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移动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2套 |
18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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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自动血凝仪 |
1台 |
5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3.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项目属性:货物类
5. 采购品目: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核心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核心产品若为进口货物,应提供制作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代理机构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方式: 现场报名
售价(元): 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20-****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联系方式:020-****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工
电话:020-****661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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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5/EcpHDHUBLd7kvX24pmo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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