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使用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障用药安全,让患者使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防范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等规定,我院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市场调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同个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只能填写同1个生产厂家的品种报价);要求中药配方颗粒须提供98%以上品种报价,且报价的药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二)预算金额:200.00万元。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企业资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生产范围含中药配方颗粒)、GMP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册资本无明确限制,但需近3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或行政处罚记录。
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制度(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费记录)。
④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生产/服务能力:
具备小包装及调配机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生产供应能力;
提供配套的智能调配机及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驻场调配人员、设备维保人员。
(二)其他要求
2024~2026年期间合作的至少2家三甲医院供货合同复印件、报价品种供货发票。
四、公开征集信息日期及联系方式:
日期: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36****76
联系方式:10****@****.com
备注:
1、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基本要求”中全部材料
2、报价模版如附件
(单价按颗粒与饮片的折算比例转换为每克饮片价格)
3、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PDF格式和报价Excel版发至邮箱
详见附件:海口市中医医院2027年度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询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54/uxKvzaABLRKCxEZfHeY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