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天天橡上(南安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橡胶制品(橡胶密封圈、密封垫)4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天天橡上(南安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橡胶制品(橡胶密封圈、密封垫)4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前梧村霞东20号
三、建设单位:天天橡上(南安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榕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泉州市瑞泉石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135.66平方米,拟从事橡胶制品(橡胶密封圈、密封垫)的生产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近期生活污水拟经三级化粪池+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网纳入南安市官桥镇内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1、表4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投料配料粉尘及混炼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限值;密炼、开炼、出片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橡胶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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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485/2fnb_Z8BLRKCxEZfJ5g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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