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浦城县2024年渔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浦城县2024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浦农〔2024〕4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二类渔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类渔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
(一)遴选范围
****城县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渔业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渔企业(养殖场、农场、山庄等)、专业合作组织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涉渔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见附件1);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后, 再予以认定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期一个年度。
(三)二类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需在政府依法规划或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内从事养殖或育苗生产经营活动,场地无争议,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合同期10年以上(且仍有较长的使用期),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具有养殖水域滩涂许可证(稻渔种养除外)等开展养殖相关资质材料,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三年内各级政府组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能力,普通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
4.基地要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明确的技术依托,渔业技术水平处于县内先进水平,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5.基地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可展示、推广县级渔业主推技术,具备配合基层水产技术人员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的能力,举办现场观摩、展示、指导、培训等实训活动的条件,热心基层水技推广工作;
6.基地规章制度、生产记录和培训档案等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健全;
7.对于工厂化养殖和连片池塘养殖基地具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或设备正常使用排放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优先遴选。
(四)二类示范基地的职责任务
1.基地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基地要按照标准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3.指导带动10户以上渔民(非科技示范户)促进增产增收;
4.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或新品种(系)1个以上;
5.基地要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渔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配备培训所需的音箱、话筒、场所等,组织示范主体和周边渔民观摩学习、技术培训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
6.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平台上传动态信息3条以上;
7.基地要明确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示范方案、做好技术手册和生产记录、技术示范展示总结,并对来访人员做好记录,建立工作档案;要配合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开展渔业相关工作,将基地打造成县域主推技术的展示窗***平台;
8.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文字、账目、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并制作验收材料,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五)示范基地补助
1.补助标准: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省、县方案要求实施,经考核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二类基地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7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县级实施方案执行;对于未能完成示范展示基地的职责任务考核验收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导致不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将不给予补助。
2.资金用途:用于基地购买集成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渔药、新机具等所需的生产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标识牌制作、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开展观摩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等。
3.补助方式:项目先建后补。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浦城县基层水产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开展养殖相关资质材料;
3.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注册证明材料;
4.开展示范展示实施方案;
5.技术能力(注册商标、相关奖励或证书、聘请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等)或示范展示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一)遴选范围
****城县辖区内,现有渔业科技服务公司(包括鱼病诊疗机构、渔药企业、饲料企业等)、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渔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见附件3);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后,再予以认定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期一个年度。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的条件
1.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具有开展服务指导的营运人员、办公服务培训场所及其他能力条件;
3.要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渔业技术水平处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水平,热心基层水技推广工作,能有效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开展指导服务;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渔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5.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任务
1.技术培训。建设能容纳25人及以上的培训学堂一间,具备桌椅、播放PPT、话筒等;举办渔民技术培训班一期,有需要时需协助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举办培训班;
2.服务指导。围绕2024年度省级或县级公布的渔业主推技术,服务指导渔民,为渔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服务,年内指导渔民不少于20次、且有详细记录;
3.明确技术人员,负责制定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方案,配合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文字、账目、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制作考核验收材料,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五)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
1.补助标准: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省、县方案要求实施,经考核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补助不超过3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县级实施方案执行;对于未能完成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任务考核验收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导致不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将不给予补助。
2.补助方式:项目先建后补。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浦城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4);
2.营业执照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开展养殖或服务的相关资质材料;
3.服务组织运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5);
4.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及图片;
5.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或申明函;
6.具备开展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一)遴选范围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面向全县遴选1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程序
1.申请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填报相关信息;
2.县农业农村局对填报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后,再予以认定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期一个年度。
(三)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渔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养殖水平较高;
3.能够积极配合水技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可示范县级渔业主推技术;
4.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观摩等活动;
5.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员、重点品种监测点采集员。
(四)示范主体的职责任务
1.主体要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
2.主体要示范至少一项渔业主推技术;
3.主体要积极参加培训和观摩等活动;
4.主体上传工作日志不少于3次;
5.主体要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渔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指导服务。
(五)示范主体补助
1.补助标准: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动态管理;给予补助,补助不超过0.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方案规定。
2.资金用途:用于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等。
3.补助方式:物化。
四、时间要求
请申报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前,****城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饶晓军 周武 李俊杰 李涵芬
联系电话:0599-***9532
特此公告。
附件:1.浦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
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材料(格式)
2.浦城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
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3.浦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材料(格式)
4.浦城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
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5.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人员信息表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
浦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
申
报
材
料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目 录
一、浦城县基层体系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 )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三、开展养殖相关资质材料 ( )
四、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注册证明材料 ( )
五、开展示范展示实施方案 ( )
六、技术能力(注册商标、相关奖励或证书、聘请大专院校
相关专业毕业生等)或示范展示相关证明材料等 ( )
附件2:
浦城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年度:(2024)
| 申报单位名称 | 养殖规模 | ||||
| 基地地址 | 法人 | ||||
| 文化程度 | 手机 | 政治面貌 | |||
| 示范内容(规模、品种、技术、设施装备、目标) | |||||
| 技术依托单位 | |||||
| 指导专家 | 指导员指导员 | ||||
| 申 请单 位承 诺 | 本 申请列入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展示基地职责任务,保证能完成年度任务,提交材料内容真实合法,项目先建后补,不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将自动放弃补助。 法人签字(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1.归属:示范展示基地、涉渔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规模:亩/只/头/m 2 ;
2.本表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周武 电话:0599***9532。
附件3:
浦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
社会化服务组织
申
报
材
料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目 录
一、浦城县基层体系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 )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三、开展养殖或服务的相关资质材料 ( )
四、服务组织运营人员信息表 ( )
五、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及图片 ( )
六、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或申明函 ( )
七、具备开展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 )
附件4:
浦城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年度:(2024)
| 申报单位名称 | 从业人数人 | ||||
| 办公地址 | 法人 | ||||
| 文化程度 | 手机 | 政治面貌 | |||
| 组织简介 | |||||
| 申 请单 位承 诺 | 本 申请列入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将认真履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职责任务,保证能完成年度任务,提交材料内容真实合法,项目先建后补,不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将自动放弃补助。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 政府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注:本表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周武 电话:0599***9532。
附件5: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人员信息表
报送单位(盖章):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渔业经历、经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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