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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重庆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EPC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2025-06-19招标变更-补充重庆 - 江北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两个医疗类项目
省份/直辖市 重庆 所属地区 江北区
采购单位 重庆市中医院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9****0730 陈老师 156****6589 赵远雕 187****5361 更多联系方式(17个)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EPC”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评标办法中要求:“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该条加分项,要求的人员资格证书为设计单位人员所具备的资格证书,却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此条设置不合理。请更改为由设计单位提供。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项目经理要求结构和岩土工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如此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还敢明目张胆的设置如此设置条件,太不把监督部门放在眼里了。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3:1、项目经理的业绩到底是施工业绩还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EPC业绩?请予以明确。

2、该项目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备结构工程师和岩土工程师非常不合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请删除,以示招投标的公正公平。

答:1.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提供,故业绩为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

2.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招标设置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两个医疗类项目国家级奖项的设计单位全部满足的单位不到8家,招标人与相关人员勾结 ,在今年3-4月份,就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两个医疗类项目国家级奖项的设计单位提前备案了,这里面包括了**等。招标人应将获奖改为招标设置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两个家级奖项的设计,让更多投标人能得满分参与。发标当天才公布了**被双规的信息,该项还还为特别利益团体操作,这说明**的主要领导还在插手工程。如果不修改,我司将会把业主方提前泄露招标信息给其他满分单位的证据提交给**。在再**抓几个贪污腐败份子。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方案深化设计部分(位于54页)得分为9分。

一、按编制要点要求有以下问题:

1、根据要点投标文件需要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根据(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04年版本)要求完成编制要点内容时间不符合常规设计时间,若潜在中标人提前介入设计或在过程中获取一些潜在支持、信息非对称单位将被绝对碾压、资源信息获得方将对其他单位形成降维打击。

2、该项目设计阶段为已完成了方案及初步设计、前中标设计单位为非本次投标排除单位、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成果为非完整资料且无源文件(CAD、模型等资料)。原方案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及有办法取得方案初步设计源文件的单位均能在短期内取得设计成果。无法取得源文件的单位变相处于劣势。显失公平。根据以往其他违规操作项目的案例可以分析。此手法为非法取得项目、预设潜在中标人等不公平竞争的惯用技俩。

二、建议:

1、建议招标人取消该项评分

2、建议招标人将本次投标以前的所有与本次投标有相对关系的资料及源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提供。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投标环境

3、建议取消前期与该项目有关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资格,以示公平。

4、建议招标人延迟开标时间、为所有投标提供合理的设计时间,以便取得最优最合理的设计成果,同时达到公平公正。

三、望招标人引以重视。我单位保留向相关职能部门及上级纪检部门反应投诉的权力。望招标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投标环境。

答:1.已修改该评分点,详见补遗部分13。

2.已将本项目***网,详见“图纸”压缩包,装配式计算书随本次答疑补遗发出。

3.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已修改该评分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6:我方就招标文件中多项条款提出严正质疑:设计负责人“2020年之今具有不少于2个2.3万㎡卫生建筑业绩+其中一个需获得过国家级奖项” 要求,与**近年业绩高度吻合,此属为其“定制门槛”;施工总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仅**满足,违反人员资格与项目需求匹配原则。技术标强制要求“全套施工图深度9分”挂网20天,远短于行业常规设计周期,且评标委员会无施工图审查机能,实质是为已完成施工图的**“铺路”,构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的不合理排斥。上述条款与 “**+**” 联合体资质业绩完全匹配,形成排他性闭环,其 “仅该联合体可获国家级奖项” 的表述更坐实倾向性。现要求立即删除违法条款:取消设计负责人特定业绩奖项、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要求,调整技术标分值及要求。若拒绝整改,我方将向监管部门提交业绩对比表、设计周期标准等证据链投诉,并曝光 “萝卜招标” 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答:“设计深化评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和“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要求”评审标准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1、在技术评审标准中要求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进行深化,图纸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同时还要完成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的深化,因页数限制,是否允许只提供典型平立剖面深化施工图及大样图?

2、在3.2.1技术部分得分中对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有效果展示的要求,请问效果展示是指?

答:1.技术评审标准“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2.已更正,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招标文件里深化图纸未提智能化专业,提供的图纸里有智能化专业初设,投标成果是否包含智能化专业的深化图纸?

答:投标成果不包含智能化专业的深化设计思路方案。

问题9: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有一项“设计深化”,满分9分,编制要点为:“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任务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但是,本项目于6月5***网,6月27日开标,仅给22天来完成31661平方米医院的深化设计,且要求各专业均达到施工图深度,时间上不合理。根据《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版》,完成该规模的医院施工图设计需112天,22天就要求施工图深度,严重压缩各环节必要时间。另外,招标阶段设计文件应以 “设计深化+技术说明” 为主,核心是体现设计深化思路与技术可行性,施工图深度文件属于合同签订后施工准备阶段成果,提前要求违反工程建设程序。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0: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项商务部分加分项施工企业实力(6分)条款中第3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企业提供,按照1.4.1条款中第5.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即可,在商务部分设置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做为加分项,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设置倾向性条件,为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强烈要求取消此加分项。"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评标办法中要求:“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该条加分项,要求的人员资格证书为设计单位人员所具备的资格证书,却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此条设置不合理。是不是为**量身打造的?

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2: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施工企业势力第3条要求:“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该条要求的人员资格证书为设计单位人员所具备的资格证书,却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明显设置不合理,且经筛查仅**满足要求,是不是为其量身打造。

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3:评标办法中要求:“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该条加分项,要求的人员资格证书为设计单位人员所具备的资格证书,却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此条设置不合理。是不是为**量身定做的条件?!请回复!

答:此条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4: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5: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施工企业实力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与后一句“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描述不一致,是否可理解为只要是施工总承包业绩也满足该加分要求。

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都认可,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6: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与后一句“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描述不一致,是否可理解为只要是施工总承包业绩也满足该加分要求。

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都认可,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是否投标人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即可,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即可,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18: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9: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 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明显是为了某一企业量身定制的,能否取消这一要求,给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项目经理也不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为什么还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进行加分,明显是为了某一企业量身定制的,能否取消这一要求,给大家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1.2条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0:投标保证金受益人填写是只填写重庆市中医院,还是填写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请投标人明确。

答:受益人填写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中医院。

问题21:在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人员简历表、类似项目情况表等表格格式,请招标人发布统一格式版本。

答:无要求,格式自拟。

问题22:在投标文件PDF版中有(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 )(3)其他费用 (如有);但是在电子投标软件中没有填写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的位置,请明确设计费该如何填写报价,建安费如何填写,总价如何填写,其他费用是否可以直接打“/"。

答:本次答疑补遗阶段已更正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格式问题,删除其他费用。

问题23:招标文件格式PDF版与投标软件版本格式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若有不一致的情况,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外,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24: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在投标软件中没有固定费率的填写位置,是否直接填写最后下浮后的总价,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次答疑补遗阶段已增加固定费率报价格式。

问题25: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是否理解为设计费限价不下浮,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投标时一次性报价,后期不下浮。

问题26:在电子投标软件中投标函只有总价填写栏,与PDF版不一致,是否只填写总价,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次答疑补遗阶段已更正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格式问题。

问题27:招标文件经济部分中,本工程为EPC项目,是否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分项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报价的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请招标人明确。

答:是的,打“/”或者不填。

问题28:商务部分及资格审查部分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没有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应该如何制作?有些业绩材料在商务部分提供,有些业绩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请招标人明确哪些部分在商务部分提供,哪些在资格审查提供。

答:本项目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招标文件已明确区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问题29:投标函附录对应合同条款号未明确约定内容,在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中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答:可以。

问题30:在商务部分,施工企业实力:企业业绩中写明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施 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但为什么需要体现人员职务。

答:不需要,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31:招标文件施工企业实力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重庆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准版本中没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栏,请问合同中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答:可以。

问题32:投标人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院给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但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33:勘察设计单位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院给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但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34: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参与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与其施工或货物投标。现有招标文件的设计要求,明显倾向于前期单位**,此做法是否违反上述规定并构成不合法、不合规?

答: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其他都可以参与。

问题35:注意到商务部分加分项中,设计负责人需同时获得卫生建筑国家级奖项并具备卫生建筑设计业绩方可加分,而施工企业仅需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施工项目经理仅需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即可加分。此差异化设置客观上抬高了设计方的加分门槛,标准尺度显著不一。该差异性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性不足,可能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有违《招标投标法》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招标人审慎评估并优化该加分项设置,确保评审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答: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36:招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请问招标人,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37:招标文件施工企业实力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请招标人明确: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是否是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答:是的。

问题38: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牵头的性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的角色高度重叠。资质条件1.4.1第5条的限制性规定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管理分割。为提升项目管理效能,建议允许由符合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答:不允许,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9:技术评分项要求设计深化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但招标附件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不完整。这为投标人编制符合深度要求的投标文件带来了显著困难。只有前期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完整掌握项目信息并具备直接深化至施工图的条件,该评分项设置客观上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建议招标人评估并取消“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这一具体评分要求。

答:该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40:《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旨在防止同一项目前期服务单位因信息优势造成后续投标的不公平竞争。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设计单位的加分条件,存在明显为前期单位**设置便利条件的嫌疑。这是否违背了该条款的精神?

答: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其他都可以参与。

问题4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1、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有两个医疗类项目国家级奖项要求过高,明显为特定单位定制,需修改。

2、根据重庆市EPC项目招标文件模板,报价部分评分应是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扣0.5分,扣完为止。需修改。

3、根据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要求达到施工图深度明显不合理,涉嫌为特定单位定制,需修改。

答:1.该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本项目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同时淡化价格竞争,避免因中标价过低导致履约困难,故降低价格分差,不予修改。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42:我方参与重庆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条款存在严重质疑,认为该要求与项目实际规模、难度及行业常规需求严重不符,存在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公平竞争之嫌,具体质疑如下:

一、资质要求与项目规模、难度不匹配

本项目用地仅9053㎡,总建筑面积31661㎡,从规模上看,属于中等规模的医疗建筑项目。且建设内容虽涵盖多类工程,但均为常规医疗建筑施工内容,未涉及超高层、深基坑、特殊地质处理等具有极高技术难度的工程。而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这两项资质通常用于大型复杂结构工程、超高层建设或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对于本项目而言,此类资质要求明显超出实际需求,属于 “高配低用”,缺乏合理必要性。

二、资质要求导致市场可参与竞争主体受限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在建筑市场中属于稀缺人才,同时具备这两项资质且愿意担任项目经理参与此类规模项目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该资质要求极大缩小了潜在投标人范围,限制了市场竞争,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可能导致项目因缺乏充分竞争而无法获得更优的建设方案和合理的价格。

三、资质要求与综合评分法逻辑矛盾

综合评分法旨在从技术、商务、管理等多维度综合考量投标人能力。本项目将两项高难度专业资质作为仅2分的加分项,一方面未能体现其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却人为抬高了参与门槛。若仅以资质作为筛选条件,而非综合考量项目管理经验、团队协作能力等关键因素,评分体系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将受到严重质疑。

综上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要求,给广大投标人一个公平竞争机会。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本次招标商务加分项存在标准不统一问题:设计负责人需国家级卫生奖项及特定业绩(双重高门槛),而施工方仅需宽泛业绩(单一低门槛)。此种针对设计方过高的、特定化的加分条件,缺乏普遍适用性和必要性论证,可能构成不合理限制。特此建议招标人删除或修订该加分项,以符合法规要求。

答:商务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4:技术评分项要求设计深化达到施工图深度,但招标附件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不完整。在资料缺失的情况下,投标人难以按要求编制达到施工图深度的技术文件。只有前期负责初步设计的中标单位(**)理论上具备基于其原始设计成果完成此深度编制的条件,此要求引发了招标过程是否公平、是否存在预先内定中标人的合理质疑。建议取消技术评分中关于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

答: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45:重庆此次市级EPC项目的招标加分条件引发关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一人同时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三项执业证书。这一要求在该市项目中尚属首例。此前(2023年8月),重庆类似项目因仅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两项执业资格加分而被取消相关条款。尤其值得质疑的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是勘察设计领域的执业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具备这些设计资质缺乏充分依据。该条件设置被认为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疑似为**量身打造,预计**会使用**说同志所持有的资质参与投标。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6:如果有一天,**也问到了同样的疑问,相关领导该怎么去解释呢。

建议参加答疑讨论会的,跟此事无关的领导不要帮忙背锅通过文件,毕竟肉都被人家吃了,你们汤都没捞着。

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如下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另设一位施工负责人;

4.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

5.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请问业主相关领导,是如何做到这么精准的去为一个人打造条件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从事施工管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是注册一级建造师,不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之类的设计专业执业资格,设计专业的证书有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业主是如何想到在项目经理身上叠加两个设计专业证书的;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什么不能兼任施工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明确说一个项目必须要两个一级注册建造师,你要求两个注册建造师,是为了后续总承包项目经理到不了场,用施工负责人注册施工许可证铺路吗;

3.门槛条件要求的业绩类型是公共建筑,设计负责人国奖和业绩加分都是卫生建筑;项目经理的加分条件业绩类型就变成了房屋建筑,是因为潜在单位项目经理在满足了以上几项条件后,没有公共建筑业绩了吗;

综上,请业主领导悬崖勒马,降低加分要求,取消项目经理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条件,如果业主坚持不改,建议你们去找潜在单位重新谈一下,把收益提高两个点,毕竟冒的风险这么高。也请业主在回答该疑问时不要用本问题与项目招标无关,本项目技术复杂、环境复杂、工期紧张,对项目经理要求高之类的理由搪塞。

特别提醒

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修订版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其中第三十条如下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据**消息:经**批准,**对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原因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

答:1.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表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情况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7:1、装配式建筑部分图纸资料缺失,能否补齐?

2、现有院区大门及内部道路是否能作为临时施工通道使用?

3、2#污水处理站是否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不在招标范围内,是否可以将污水处理站用地作为临时施工通道使用?

4、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不允许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是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者不允许任何分包?

5、第三章评标办法“对本工程的设计、BIM的施工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性及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是否有笔误,因为“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的BIM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性及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

答:1.将补充发出初设版装配式建筑专篇说明(装配式计算书),供后续设计参考。

2.在保证院内车辆及人行可以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借用。

3.2#污水处理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会提前投入使用,是否可以设置临时施工通道请自行踏勘现场。

4.不允许违法分包,详见补遗部分。

5.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48: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如下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另设一位施工负责人;

4.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

5.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请问业主相关领导,是如何做到这么精准的去为一个人打造条件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从事施工管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是注册一级建造师,不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之类的设计专业执业资格,设计专业的证书有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业主是如何想到在项目经理身上叠加两个设计专业证书的;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什么不能兼任施工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明确说一个项目必须要两个一级注册建造师,你要求两个注册建造师,是为了后续总承包项目经理到不了场,用施工负责人注册施工许可证铺路吗;

3.门槛条件要求的业绩类型是公共建筑,设计负责人国奖和业绩加分都是卫生建筑;项目经理的加分条件业绩类型就变成了房屋建筑,是因为潜在单位项目经理在满足了以上几项条件后,没有公共建筑业绩了吗;

综上,请业主领导悬崖勒马,降低加分要求,取消项目经理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条件,如果业主坚持不改,建议你们去找潜在单位重新谈一下,把收益提高两个点,毕竟冒的风险这么高。也请业主在回答该疑问时不要用本问题与项目招标无关,本项目技术复杂、环境复杂、工期紧张,对项目经理要求高之类的理由搪塞。

特别提醒

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修订版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其中第三十条如下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据**消息:经**批准,**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原因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

答:1.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表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情况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9:根据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中,承担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或评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参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中,**已作为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勘察的中标单位,若其继续参与当前EPC总承包投标,将存在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的合规风险。

此外,***网附件未全面公开前期设计资料,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获取项目完整信息,客观上形成了对已参与前期工作单位的倾斜性优势,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

若上述单位最终中标,不仅可能引发对招标程序公正性的质疑,更可能被认定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事先串通的嫌疑。此类行为在后续审计中属于重点核查范畴,已有案例表明,类似串标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记录甚至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严厉措施。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对此类涉嫌规避法规的操作加强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与透明度,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50:本次招标中关于企业实力的三项加分细则,其针对性似乎过于明显,倾向于**。该集团已承担了前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工作,若再将EPC工程授予同一家企业,恐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此外,此前重庆EPC招标中从未采用过的‘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作为加分条件,这一做法亦值得商榷。建议取消关于设计负责人的个人获奖加分要求。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设计负责人的个人获奖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1:1、红线内无布置加工厂和生活办公区的场地,可否在项目周边提供场地或制定其他位置(北部的急救车位处已被其他施工单位使用,西部的污水处理池正在建设,完工后覆土1.5m)。

2、西北侧基坑排桩按照招标图纸放坡,影响既有消防车道及车库入口,可否道路封闭施工。

3、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 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图纸和计算书的页数是否计入技术部分的页码。

4、能否指定临时用水接口及与医院供电线路非关联的电力接口(约400KVA)。

5、“20250107-重庆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初步设计说明-全专业合并”里的“3建筑设计”3.11.4.1防水设计概述里的地下室底板与外墙防水做法与3.11.4.3地下室底板、3.11.4.4地下室外墙关于防水做法描述不一致,以那个为准。

6、“20250107-重庆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初步设计说明-全专业合并”里的“4结构设计”里4.4.6条表4.4-3基础型式建议与初设图纸里不一致(初设图纸基础为筏板),以那个为准。

7、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3.2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5649636.16元,占造价2.23%,不满足重庆市《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文件要求的3.86%要求,具体以哪个为准。

8、第二章投标须知3.7.5技术部分中描述: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页数限制?

9、第二章投标须知3.7.5技术部分中对技术暗标描述中未提及页边距与行间距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要求?

1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拟投入项目的施工机械表、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的格式,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格式要求?

1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3.7.5技术部分中未提及是否编写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目录处描述,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请明确目录是否需要编制,目录的格式要求是否同正文一致?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最后一项为创新性设计与本章3.2.1技术部分得分,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最后一项为效果展示,两处打分项不一致,请明确具体打分项为哪一个?

13、首层建筑平面图里有高压氧舱,未见高压氧舱罐的位置。请明确高压氧舱是放到室外还****中心留管道接过去?

1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满足条件得2分,最高得2分。”本条设置明显缺乏依据,属于定向设置,倾向某中标单位。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必须删除。

答:1.本项目用地较为紧张,院区范围内无法提供加工及生活办公场地,投标人可根据红线范围内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2.须预留单车道保证院内车辆和行人通行。

3.技术部分页数不作为评审因素,不会扣分及否决投标。

4.供电电源接电点:10kV玉居#4***网柜965路出线供电。临设用水接口:能够院内满足。具体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防水做法以3.11.4.3地下室底板、3.11.4.4地下室外墙做法为准。

6.以结构初设图纸“筏板基础”为准。

7.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列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暂列,最终结算按照结算原则按实计算。

8.9.10:是的。

11.技术部分格式要求已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具体目录、内容由投标人自拟。

12.以“创新性设计”为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5。

13.初设考虑高压氧舱气体储气罐设置于建筑内,位置为氧舱大厅北侧设备机房内。氧气由本项目北侧院区液氧站经管道供给。

14.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2:招标文件中对设计企业实力的三项要求均集中于设计负责人个人条件(正高职称、特定行业国家级奖项、特定行业业绩)。此设定存在明显偏差:其一,将企业实力等同于个人资质,忽视了企业整体获奖、业绩等核心评价维度;其二,个人奖项与业绩可在其他单位获得,无法有效反映投标人(设计单位)的实际能力。特别是要求‘设计负责人获国家级奖项’的条款,不仅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的‘以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更易导致招标实质成为对特定个人的选择,而非对设计单位的综合评估,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及不公平竞争的重大风险。强烈建议删除‘设计负责人需获国家级奖项’的要求。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3: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第2条(设计企业实力)规定设计负责人需有获国家级奖项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此要求将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鉴于此,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4:现行招标文件将‘设计企业实力’评价简化为对设计负责人个人的三项要求(职称、特定行业国奖、特定行业业绩),该标准存在显著缺陷:未能评估企业整体实力(如企业业绩、企业获奖),且个人条件(尤其奖项)可脱离投标单位存在,导致评价失真。要求‘设计负责人获卫生建筑国家级奖项’更是典型地以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并可能产生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的排斥效果。为确保招标公平性,建议取消‘设计负责人需获国家级奖项’这一条款。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5:招标文件商务评分第2条(设计企业实力)规定设计负责人需有获国家级奖项的卫生建筑项目业绩。此要求将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鉴于此,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6:设计企业实力的三项要求均限定于设计负责人个人(正高职称、卫生建筑国奖、卫生建筑业绩),此做法不合理:1)混淆了企业实力与个人资质,忽略企业自身业绩与荣誉;2)个人奖项/业绩可能非在本单位取得,无法证明投标单位能力;3)过度聚焦特定个人,实质上可能构成定向限制。其中,‘要求设计负责人获卫生建筑国家级奖项’尤属不当,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特定行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为保障公平竞争,建议删除该奖项要求条款。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7:商务评分中关于设计企业实力的第2条,要求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国家级奖项,该条款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因其将特定行业(卫生建筑)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据上述法规,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58:依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19条(2),前期勘察设计单位(**)依法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然而,招标文件多项条款设置疑似为其量身定制,使其能参与投标。这种安排是否公然违反‘禁止同时服务’的规定并导致其投标无效?请解释如何确保招标合规性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59:1.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2.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 “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4.招标文件1.4.1中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网截图吗?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6.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直接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的4.中?其格式是否自拟?

7.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8.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附注页数较多,是否无需提供附注?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10.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是否为缴费月份或缴费起止时间只要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即可

11.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12.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级别、证号、专业是否按注册证上显示或者职称证上显示填写任意一种均可吗

14.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房屋建筑、安全工程、市政工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工程是否满足工程类高级的人员技术职称要求?

15.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专业的,是否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进行佐证。

16.2.2.2(2)施工企业实力要求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是体现项目经理职务吗?

17.“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施工企业实力的项目项目经理满足这个两个证书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1.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2.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3.均可。

4.***网记录或招标人行贿人员/单位黑名单。

5.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文件是否有其他承诺,如有需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的。

6.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7.只要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均可。

8.可以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可以不提供。

9.是的。

10.是的。

11.是的,提供体现评审信息的关键页即可。

12.均可,无要求。

1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或职称证书等。

14.是否满足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15.不可以。

16.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17.项目经理证书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60:1.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3.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4.(二)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填写为“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5.(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6.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是否按填写金额数字后自动生成的人民币大写,不用修改?

7.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报可以不提供附注吗?合并版和非合并版均可吗?

答:1.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但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2.是的。

3.可按此填报,即不进行修改。

4.均可。

5.可以。

6.是的。

7.可以不提供附注,只要有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合并版和非合并版均可。

问题61:1.专用条款1.13责任限制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

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合同额的3%。

2.专用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建议:此条款约定不合理,发包人限制了施工企业开设账户管理的权限,同时施工企业也按照重庆市民工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已办理了相应的民工专户账户,发包人不应限制总承包单位开设其他账户的相关规定,故建议删除此条约定。

3.专用条款14.4付款计划表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5%;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审定金额的97%。

建议:工程竣工验收完从85%付到97%的期间需要经过审计,难以预估的审计时间将对承包人资金回款和下游付款造成较大压力,且根据相关规定,不得以审计机关的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议发包人从合规角度、减轻承包人资金压力的角度增加付款节点:“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95%”。

4.专用条款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部分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过重。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请发包人充分考虑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及承包人成本,设置合同总体承包人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为宜。

P163中13.3.3.1变更估价“工程变更内容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请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是否与结算计价原则一致?

答:1.2.3.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与结算计价原则一致。

问题62:招标文件未明确付款方式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能否明确?虽本项目为国拨资金,资金状态良好,但作为投标单位,也只能按最不利的付款形式考虑。

答:按月进度付款。

问题63:施工企业实力加分中,要求项目经理有两个设计专业的注册资格不合理,属于量身定做,请业主取消一级结构注册和岩土注册的加分条件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64:重庆近两年的医院类项目: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院区二期工程EPC、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分院项目、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崇医大健康创新项目等等,商务分均为5分,都没有对特殊行业、特殊奖项以及施工方项目经理有一人多证的要求,且都是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地方对于招投标管理的要求在执行公开招标。为什么本项目不但把商务分改为了10分,而且还对项目负责人要求了“卫生建筑的个人奖项”,对施工方项目经理还要求了本就与施工不相关的一人多证(其中包括设计行业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勘察相关的岩土证)?敢问,是否是有想法要照顾某些企业,只希望能还给我们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标环境。

答:“卫生建筑的个人奖项”及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65:1.加分项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满足条件得2分,最高得2分。”该业绩规模与医院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匹配。医院项目通常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但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业绩必须为医院类建筑,反而以“房屋建筑工程”泛化要求,显失合理性。

2.加分项中关于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满足条件得2分,最高得2分。”这不是定向设置吗?你们想让谁中标直接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核心职责是项目启动与规划、项目组织与协调、控制与管理等,与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有什么关系,该条款明显是为特定企业定向设置优势得分,排斥其他投标人,强烈建议修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3、招标文件第170页,施工进度款支付条款①-⑥中,无第④条,后续是否增加?

答:1.2条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3.增加第④条人工、材料调差不纳入进度支付。

问题66:招标文件内给排水、消防水阀门有品牌要求,暖通水阀门有无品牌要求?

答:已增加品牌要求,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67:《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提供过勘察、设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与同一项目的施工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我们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部分条款存在明显针对性,似乎是为**(前期勘察设计单位)量身定制的。这直接与前述法规冲突,因为按条例规定,这两家单位本应被排除在投标资格之外。招标单位如此设置条款,是否存在明知故犯、规避法规的意图?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68:根据现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为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或货物投标,且违反此规定的投标无效。现有招标文件中多项条款的设置,似乎专门针对前期参与勘察设计服务的**。然而,依据上述条例,该两家单位已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方此举是否涉嫌规避法规,公然允许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竞争?请予以澄清说明。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6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组成”,此款说法提到其他费用是总承包费用的一部分,但“2.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此款中投标总报价的组成又不含其他费用,此两款说法矛盾,请明确投标总报价是否仅由设计费投标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组成?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分项报价最高限价”,但下文中仅提供了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5550.9万元,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为323.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为25227万元,并没有提供其他费用的最高限价,且设计费限价加建安工程费限价之和等于投标总报价限价,看不出有遗漏的情况,请明确投标总报价是否仅由设计费投标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组成?是否其他费用无需报价故也无需再提供其他费用最高限价?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2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此公式中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未明确,请明确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额是否等于建筑安装工程费限价25227万元?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80%。”,但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中未提到红名单中标人的履约担保缴纳比例为80%,两处说法不统一,请明确是否红名单中标人按80%缴纳履约保证金?

5、专用合同条款13.8.3.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中,可调差的材料种类建议明确钢材(包括安装钢材),并且建议可调差材料增加电缆、电线。

6、专用合同条款14.2.1仅描述预付款比例为10%,并未说明预付款计算基数是多少,请问预付款金额是否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专用合同条款14.4(3)施工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建议增加条款“人工、材料价差和签证变更调整价款按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

8、中,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的公式不妥,因为人工价差和税金也属于不参与下浮的部分,故建议该公式修正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材料和人工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材料和人工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基数下浮,费率不下浮)。

答:1.2.3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无其他工程费用。详见补遗部分3。

4.红名单中标人按80%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实际中标情况修订专用合同条款中履约保证金金额。

5.增加电缆、电线调差。

6.中标合同价的10%。

7.人工、材料价差不纳入当期进度支付,变更流程完善后签证变更纳入当期进度支付。

8.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设备材料价差-人工价差和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设备材料价差+人工价差和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基数下浮,费率不下浮)。

问题70:该工程商务加分施工企业实力第三条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因前附表明确要求工程总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单位拟派,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主要是大型设计单位及特级资质单位才具备,在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满足的基础上,根本就没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单位的项目经理还能满足双证的要求,故请求招标人修改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单位拟派均可或删除商务加分施工企业实力第三条。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1:招标文件中设计深度要求9分,业主单位从何考虑直接用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吗,节约时间,如此设置太过明显了吧,建议业主在评标环节中在请施工图评审机构一起到场,标一招完立马施工。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72:设计负责人要求是为哪个单位量身打造的呢,要求2020年至今具备2.3万平米的卫生建筑业绩不少于2个得满分,同时2020年1月至今参与的奖项获得过国家级奖项,一手连环设置,同时技术标设计深化设置分值9分,其中要求为全套施工图,施工图业主既然已经找单位画了,就不要挂羊头卖狗肉。短短得时间让其他投标人没任何机会,评标专业又不是专业得施工图审查如此要求何必嘛。是萝卜招标吗?建议业主谨慎修改!

答: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设计负责人奖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3: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关键岗位的资质要求存在严重矛盾与倾向性:

设计负责人:限定其卫生行业个人业绩,构成对非卫生领域设计单位的排斥(违反《招投标法》第32条)。

总承包项目经理:禁止施工负责人担任,强制要求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违背‘谁实施、谁负责’的施工管理基本原则。

项目经理资质门槛:要求同时持有结构设计(一级结构)、岩土勘察(注册岩土)、施工管理(一建)及高工职称。此‘四证合一’要求,尤其强调本应属于勘察设计阶段的结构、岩土资质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的核心条件,在业内实属罕见且无必要。该组合高度指向前期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人员储备,构成明显的量身定制。

将勘察设计资质强加于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充分暴露了招标条件设置旨在延续前期单位中标结果、排斥公平竞争的意图。为维护招投标秩序,恳请贵方立即删除或修改这些显失公平、具有严重倾向性的条款。

答:1.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4: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多处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制的不合理条件:

1.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要求设计负责人个人具备卫生行业业绩,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禁止将特定行业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规定,构成行业排斥。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限制:不合理地禁止施工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强制要求由设计背景人员担任,脱离施工项目管理核心需求。

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异常: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此‘四证叠加’要求异常苛刻,尤其强调结构设计(一级结构)和岩土勘察(注册岩土)资质,远超常规施工项目管理需求,与前期勘察设计单位(**)核心人员资质高度吻合。

综合以上条款,特别是将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结构、岩土)作为施工项目管理核心岗位的强制要求,其设置明显具有倾向性,旨在排斥其他投标人,确保前期单位中标。该做法严重违反招标公平、公正原则。强烈建议立即删除或修改上述指向性、排斥性条款,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

答:1.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5:招标文件格式PDF版与投标软件格式不同 ,请明确按哪个版本执行。

答:若有不一致的情况,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外,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76:一、招标文件P56商务部分-施工企业实力1、中企业业绩: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请明确,企业业绩中需要体现哪些人员名称和职务?

二、招标文件P57商务部分-施工企业实力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请问,这么设定的依据是什么?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同时是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吗?本条设置有倾向性,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变相为少数企业“量身定制”,请修改。

答:1.2条技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7:商务部分及资格审查部分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没有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应该如何制作?有些业绩材料在商务部分提供,有些业绩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请招标人明确哪些部分在商务部分提供,哪些在资格审查提供。

答:本项目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招标文件已明确区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问题78:报价没低过招标限价的85%是否可不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

问题79: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实力中: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这条是否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答:是的。

问题80:在商务部分,施工企业实力:企业业绩中写明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施 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但为什么需要体现人员职务。

答:此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81:投标函附录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答:可以。

问题82:投标保证金受益人填写是只填写重庆市中医院,还是填写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答:受益人填写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中医院。

问题83:本次招标在商务评分中要求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加分,此做法在**主管的市管公建EPC项目中尚属首次,且违背了**招标文件范本的原则精神。该条款明显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与排斥。建议立即删除此要求。

答: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加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84:商务评分中将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作为加分条件,在**管理的市管公建EPC项目招标中实属罕见。该要求与**印发的招标文件范本所设定的原则存在明显冲突,涉嫌构成《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禁止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为此,建议取消该条款。

答: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加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85:本项目招标存在严重程序瑕疵及条件设置不公问题。据反映,拟中标单位(**)***网前已寻求陪标并暗示领导关系。招标文件条款显示:总承包项目经理强制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不可施工兼任),且需同时具备三个特定证书。此要求极不合理,疑似为**量身定制以控标。施工项目的总负责人强制要求设计背景及多重设计资质,违背常理,构成非法排斥。强烈要求彻查围标线索、领导干预嫌疑及招标文件合规性,并立即删除该歧视性条款。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6:3.P163中13.3.3.1变更估价“工程变更内容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请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是否与结算计价原则一致?

答: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与结算计价原则一致。

问题87:**因“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市纪委监委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这个招标文件一看就是要重蹈覆辙,一个3万平方米的医院,项目经理既要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又要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还要高级工程师,还还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请问业主要修碉堡吗,设计单位是没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没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吗,还真是会量身定制呢。

据可靠消息,招标文件在医院内部过会时就有人对“施工企业实力加分中,要求项目经理有两个设计专业注册证”的条件提出了“是否具有竞争性”的质疑,但是相关领导一意孤行,执***网

请相关领导慎重考虑,取消项目经理要求设计专业注册证的条款。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8:投标函中的1.(3)其他费用(如有)是否无需填报?

答:是的。

问题89:1.招标文件P2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分项报价最高限价”,结合P22中的报价方式,需报价费用并无其他费用,请问是否此条款是否需要调整?

答:无其他费用。

问题90:我**是重庆市的国有企业,你**是重庆市的事业单位,你挂个项目,让我得不到满分,不合适吧。

赶紧把那条要双注册的条款取消了,让我也来参与啊,大家都是亲戚,都是哥们,何必呢。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1: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设计企业实力:1、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 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职称证书。”

疑问:本项目本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却要求正高级工程师的加分条件,明显排斥中小企业,或特定指向某个单位,违背本次招标的初衷。应取消该商务部分得分条款。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设计企业实力: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疑问:本项目本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却要求国家级奖项的加分条件,明显排斥中小企业,或特定指向某个单位,违背本次招标的初衷。应取消该商务部分得分条款。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设计企业实力:3、设计负责人: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 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承接过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卫生建筑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疑问: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公共建筑业绩,评分项却要求设计提供卫生建筑设计业绩,评分项与资格要求项目类型不一致,应统一改为公共建筑。

四、招标文件P163页13.3.3.1变更估价原则条款中,“非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

疑问:此条款是否有误,是否应为“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

答:1.不修改,此条为加分项,意在择优。

2.3条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4.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7。

问题92:招标文件里面要求提供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是给**订做的吗

答: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93:前期就是**中的标,现在又按照他们的条件设置控标条款来控标,一个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还不准施工负责人兼任,是因为**的施工负责人不同时满足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这个条件?因为只有**的满足,所以设置这个限制条件。技术部分评分项要求设计深化要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网的图纸资料并不完整,前期勘查资料一份没有,只有参与前期的**才有,请问其他潜在投标人如何完成招标文件编制?一个项目前期初设、勘查和后期的EPC如果都是同一个联合体中标的话那么这里面绝对是有问题的,建议相关部门严查这其中的腐败问题。

答: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4:施工企业实力加分中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

建议业主取消该条件。

理由如下: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属于设计专业的注册证书,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单位已经提出了高要求,每个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也都要求了注册证书加高级职称,要求项目经理额外再带两个设计专业注册证书的要求不合理。

2.同时结合文件中对项目经理的门槛要求,经过市场调研,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的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仅约5家,不具备充分竞争力。

请业主不要用“项目位于重庆市繁华区域,为大型公共建筑,对周边居民及环境影响较大、且本项目技术及地质结构复杂、施工及安全风险也较大”之类的理由来糊弄投标人。这些因素考验的应该是项目经理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而不是设计能力。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5:施工企业实力加分中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属于设计专业的注册证书,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单位已经提出了高要求,每个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也都要求了注册证书加高级职称,要求项目经理额外再带两个设计专业注册证书的要求不合理。

同时结合文件中对项目经理的门槛要求,经过市场调研,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的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仅约5家,不具备充分竞争力。

建议业主取消该条件。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6:质疑:商务评分中对施工企业实力的加分项第3条,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条件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还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才能加分,这相当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一人三证和高级职称,而且这三个证是分属勘察、设计、施工三个行业的执业资格。这显然违背《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要求;这显然违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第二十三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心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者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提供便利。”的要求;这显然违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建议删除该条加分项。

质疑:商务评分中对施工企业实力的加分项第3条,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条件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还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才能加分,这相当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一人三证和高级职称,而且这三个证是分属勘察、设计、施工三个行业的执业资格,本项目勘察已经完成,设计又有专门的设计负责人,而且招标文件对设计负责人的条件已经极为苛刻了。那么本条加分项就明显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设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就是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该条加分项。

质疑:商务评分中对施工企业实力的加分项第2条,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问题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的业绩必然在发包模式上就只能是EPC模式,那么承接过的业绩也就只能是工程总承包业绩。那此处为什么又可以是施工业绩呢?请明确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的施工业绩是否也满足条件?若招标人不允许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的施工业绩也算满足条件,就明显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设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就是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要求仅限于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就属于特定范围。建议删除该条加分项。

答:1.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都认可,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7:质疑2:商务评分中对设计企业实力第2条,要求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明显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设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就是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要求的卫生建筑属于特定行业。建议删除该条加分项。

质疑3:商务评分中对设计企业实力的加分项全部是对“设计负责人”设定的条件,要求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个人获得过卫生建筑这样的特定行业的国家级奖项、个人具有卫生建筑这样的特定行业的业绩。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26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以及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发布关于重庆市政府114号文件解读本《重庆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政策措施150问》的第25条要求,重庆市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使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而重庆市标准范本招标文件不能设置个人在特定行业内的获奖作为加分项。建议删除商务评分项中设计企业实力第2条关于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的加分项。

质疑4: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现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者货物投标;”。那么请问本次前期初步设计与勘察的编制单位可以来投标吗?若其参与本次投标并中标,就违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

答:质疑2和3:设计负责人奖项加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质疑4: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其他都可以参与。

问题98:质疑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第(4)技术部分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0页”。而评标办法第2.2.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对“设计深化”的编制要点提出:“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问题1:挂网附件“图纸.rar”文件内所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5个专业)就已经是213张图纸了,将初步设计图纸完善至施工图设计深度势必会再增加100多张图纸数量,这还没考虑“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须增加的页数以及其他评分要点需要增加的页数。请问最终技术标页数超过200页专家扣投标人的分怎么办?

问题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图纸是否需要提供计算书?如果需要提供计算书,光结构专业的计算书就有近200页。

问题3: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级计算书是否指重庆市关于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中的装配率计算书?

问题4:为了规避上述自我矛盾的问题,建议修改这条为只提供建筑、结构专业的深化设计图纸,不提供计算书作为评分要求。

答:设计深化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3,技术部分页数不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99: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00:给排水、消防水阀门上有品牌要求为上海冠龙、上海五阀、上海正丰、上海欧特莱品牌,暖通水阀门是不是参照给排水、消防水阀门的品牌要求同用上海冠龙、上海五阀、上海正丰、上海欧特莱品牌,请给与明确,因为暖通阀门数量比消防给水阀门大金额也大且使用频率更高,影响投标报价请给于明确。

答:是的,已增加,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01:招标文件未明确支付间隔时间,如果太长施工单位可能承担资金压力,请问每一次支付工程款间隔会很长么?会大于3个月么

答:按月进度付款。

问题102:招标文件未明确付款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如果按照形象进度或者支付分解表付款的话,支付间隔会大于3个月么?

答:按月进度付款。

问题103:鉴于**已中标本项目的初设与勘察,本次施工招标又将勘察行业的注册资格(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为关键条件,此举明显偏离施工阶段实际需求,存在为特定中标人‘量身定制’、延续前期中标结果的嫌疑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调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04: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P8-10:“(4)招标人有权利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就设计和施工的内容增加和减少提出索赔。”因招标人调整导致设计和施工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应据实调整,且调整的相应工程量也应据实计量并结算,因此该条款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为:“(4)招标人有权利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因调整导致设计和施工的内容增加和减少的相关费用和工程量据实结算”其余相同条款同步删除或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费率报价,“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但招标文件中未见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是否应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报价”?

3、投标文件格式中只有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未见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填写位置,是否在投标文件经济部分自拟格式填写设计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固定费率报价?

4、本项目为EPC招标,且未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请问投标文件经济部分中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已报价的设备供货及服务清单(如有)”是否不做填报要求?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有关工期、安全、质量等部分的违约处罚比例较重,能否降低违约处罚比例及上限?

6、招标文件P145页—专用合同条件4.1条:“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供水、供电、电信)8间办公用房”,施工现场办公场地有限,建议减少办公用房至4间。

7、招标文件P170页—专用合同条件14.4条:“③无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发包人均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80%,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合同中未明确是按照月进度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合同中未体现形象进度或者支付分解表,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是否是按照月进度付款?

答:1.删除该项内容,详见补遗部分1。

2.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3。

3.本次答疑补遗阶段已更正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格式问题。

4 .可以不作要求。

5.6.按招标文件执行。

7.按月进度付款。

问题105:招投标法第32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而该项目商务评分中的设计企业实力第二条要求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明显是将卫生行业获得的奖项用来线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建议删除

答: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06:经查,该项目商务评分部分“设计企业实力”第二条关于设计负责人需获卫生建筑类国家级奖项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当限制与排斥。为保障招标活动公平合法,特此建议删除该评分条款。

答: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07:1、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2设计深化,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深化设计,要求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该条设置及其不合理,建议修改。(1)EPC项目投标阶段通常仅需提交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应在中标后开展;(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满足“技术方案可行”标准,未强制要求施工图深度;(3)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需投入大量人力(如结构、暖通、电气专业协同)、时间(≥2个月)及成本(约占总设计费40%)。若未中标,该成本将全部损失;

2、对于招标文件3.2中,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为大型企业是否也需要按此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2.2.2商务部分设计企业实力中,设计负责人奖项要求国家级奖项,且还具备2个卫生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设置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不一致,建议修改。

答:1.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2.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如何分包由中标人自行分配。

3.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及业绩类别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08:请问这个项目有多大的土方量?还需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09:项目经理要三注册、高级工程师、EPC业绩,重点是一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你要求两个设计专业的注册证,请问业主是怎么想的,一个三万平米的医院项目,比近几年招标的所有大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都高。不得不让人怀疑是量身定制,巧的是一期的实施单位正好满足这个条件。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0: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是否指专业设计负责人,比如建筑专业负责人或者设总?

答:此处设计负责人指的是设计总负责人。

问题111:这项目前期已经完成了勘察和初设,为什么在施工阶段还需要勘察设计的职业资格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是为了控标吗?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2:1.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或特定行业的业绩,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第32条

2.这个招标文件明显就是为**量身定制的,居然用设计负责人个人在卫生行业的获奖作为加分条件,施工企业又要求只要是公共建筑业绩就可以加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仅需要房建业绩就可以加分,难道是**和项目经理没得卫生行业的业绩,所以专门“下调定制标准”,好让**中标对吧?如此具有严重排他性的条款居然出现在市管项目的招标文件上,简直是可笑,强烈要求删除这样排他性的加分条款!

3.**在前期已经中标了这个项目的初设和勘察,在勘察招标时设置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还稍微合理,现在在施工阶段居然又用勘察行业的执业资格证来控标,看来这次招标是想继承前期控标的经验,继续让**中标对吧?

4.一个市级EPC项目的加分条件居然要求同时具备三个职业资格证(一建、一级结构、注册土木)再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这个条件是为**设置的吧?除了他还有谁能满足这个条件?看来**可以准备签施工合同了,不知道这种有明显倾向性的招标文件是怎样通过上级部门审查的,强烈要求删除招标文件中的指向性条件!

5.本项目前期的勘查和设计是**,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果这个项目又是这两家单位中标了,那么就说明这个招标文件就是这两家单位“指导”制定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引起足够重视,修改文件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格按照**印发的招标文件范本条件设定评分条件!!!!

6.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7.这项目大家都别凑热闹了,*****网前都到处在重庆市场上找陪标单位,还说同**有关系,招标文件都是按他们条件设置的,现在看来真的是如此,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意思是要设计单位的人来担任,所以就设置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要同时具有三个证书的条件来控标。一个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由设计单位的人来承担,这简直就是为了控标不顾一切呀

答:1.商务部分业绩类别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3和4.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14。

5.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6.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7.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

问题113:一个小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双重注册资格,全国满分不到10家,明显不合理的行为,业主居然还同意,摆明就是在帮助**!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4:1.招投标法第32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而该项目商务评分中的设计企业实力第二条要求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明显是将卫生行业获得的奖项用来线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建议删除

2.这个招标文件明显就是为**量身定制的,居然用设计负责人个人在卫生行业的获奖作为加分条件,施工企业又要求只要是公共建筑业绩就可以加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仅需要房建业绩就可以加分,难道是**和项目经理没得卫生行业的业绩,所以专门“下调定制标准”,好让**中标对吧?如此具有严重排他性的条款居然出现在市管项目的招标文件上,简直是可笑,强烈要求删除这样排他性的加分条款!

3.**在前期已经中标了这个项目的初设和勘察,在勘察招标时设置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还稍微合理,现在在施工阶段居然又用勘察行业的执业资格证来控标,看来这次招标是想继承前期控标的经验,继续让**中标对吧?

4本项目前期的勘查和设计是**,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果这个项目又是这两家单位中标了,那么就说明这个招标文件就是这两家单位“指导”制定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引起足够重视,修改文件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格按照**印发的招标文件范本条件设定评分条件!!!!

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6这项目大家都别凑热闹了,*****网前都到处在重庆市场上找陪标单位,还说同**有关系,招标文件都是按他们条件设置的,现在看来真的是如此,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意思是要设计单位的人来担任,所以就设置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要同时具有三个证书的条件来控标。一个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由设计单位的人来承担,这简直就是为了控标不顾一切呀

答:1.2.3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4.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6.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

问题11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16:1、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请招标人明确?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请招标人明确?

4、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即可?

5、请问招标人是否增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近年财务状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格式及上传窗口,若全部放在其他资料里面,因文件过大会导致上传失败(常规要求50M以内),故请招标人增大上传窗口的上限,请招标人明确!

6、商务部分的施工企业实力能得满分的单位仅3家(**),定点爆破的想法不要太明显,吃相也不要太难看,真是把我们当日本人对待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有建筑一级和高工且带有2.3万以上的EPC总包房建业绩,且还需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结构工程师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项目经理就仅大型央企及特级企业具备,这种骚操作有强烈的排他性,这是怎么过到**的?**已入驻重庆,官员落马屡见不鲜,请问**,你是准备赌上你后半辈子的仕途之路吗?若招标人坚持不修改施工企业实力第3点的加分条件,我司定当以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为证据线索,上报**坚决打击这种不法行为!

答:1.若有不一致的情况,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外,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可以不提供。

3.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文件是否有其他承诺,如有需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的。

4.是的。

5.投标人中未明确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将随本次答疑补遗通知增加投标文件格式的上传窗口。

6.项目经理证书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7: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实力的第3点“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加分项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商务部分要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需要设计类的注册结构师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明显是为个别企业量身打造的招标文件,达到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目的,强烈要求取消商务部分得分条款,严格按招投标条例还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2、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EPC业绩?请予以明确。

3、招标文件P185页21.2智慧工地条款采用的规定文号已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21〕6号)”新的规定实行,并明确了建设单位为建设主体并承担费用,此条款是否修改采用的文号并明确建设资金的费用承担方。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设计企业实力:1、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职称证书。”本项目本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却要求正高级工程师的加分条件,明显排斥中小企业,或特定指向某个单位,违背本次招标的初衷,强烈要求取消商务部分得分条款。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设计企业实力: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目本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却要求正高级工程师的加分条件,明显排斥中小企业,或特定指向某个单位,违背本次招标的初衷,强烈要求取消商务部分得分条款。

答:1.项目经理证书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项目经理业绩为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EPC中的施工部分业绩中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3.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0。

4.不修改,此条为加分项,意在择优。

5.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的加分条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18:1.截止目前,有许多公司还未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请招标人修改此条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本项目业绩要求到底是施工业绩还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EPC业绩?请予以明确。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37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施工类项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为500万元,不符合要求,请招标人更正投标保证金金额。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实力的第3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本加分项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删除该加分项。

5.招标文件P163页13.3.3.1变更估价原则条款中,“非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此条款是否有误,是否应为“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

6.招标文件P185页21.2智慧工地条款采用的规定文号已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21〕6号)”新的规定实行,并明确了建设单位为建设主体并承担费用,此条款是否修改采用的文号并明确建设资金的费用承担方。

答:1.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2。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都认可,详见补遗部分。

3.根据现有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缴纳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项目经理证书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5.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7。

6.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0。

问题119: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37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施工类项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500万元,不符合要求,请招标人更正投标保证金金额。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实力的第3点“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加分项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商务部分要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需要设计类的注册结构师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明显是为个别企业量身打造的招标文件,达到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目的,强烈要求取消商务部分得分条款,严格按招投标条例还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3、项目经理的业绩到底是施工业绩还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EPC业绩?请予以明确。

4、招标文件P185页21.2智慧工地条款采用的规定文号已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21〕6号)”新的规定实行,并明确了建设单位为建设主体并承担费用,此条款是否修改采用的文号并明确建设资金的费用承担方。

答:1.根据现有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缴纳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经理证书加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EPC业绩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都认可,详见补遗部分。

4.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0。

问题120:请问招标人是否增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近年财务状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格式及上传窗口,若全部放在其他资料里面,因文件过大会导致上传失败(常规要求50M以内),故请招标人增大上传窗口的上限,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中未明确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将随本次答疑补遗通知增加投标文件格式的上传窗口。

问题121: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的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作为商务部分中的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不可以。

问题122:开具纸质保函时,是否需要保留保函格式中所有的提示语?

答:不需要。

问题123: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是否可以多放?

答:可以。

问题124: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中可以只写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作吗?

答:可以。

问题125: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人员是我设计院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设计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养老保险需要体现设计人员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接受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

问题12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问题12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养老保险(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其具备的权利及义务与投标人完全一致)。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答: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但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问题128:若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中途存在项目经理变更的情况。请招标人明确项目经理的信息是否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答:是的。

问题129: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若有不一致的情况,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外,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130: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无要求。

问题131: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无要求。

问题132: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公式中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招标文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吗?

答:是的。

问题133:设计费报价是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直接报价吗?

答:是的。

问题134:投标文件格式(二)联合体协议书,请问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作吗?

答:可以。

问题135: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提供工程类高级职称,请问工程设计、管理类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答:请提供工程类高级职称,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问题136: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问题13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文件是否有其他承诺,如有需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的。

问题138: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提供,投标人处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章吗?

答:不需要,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问题139:完成初设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吗?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余都可以。

问题140: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准备参加本项目投标,我公司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只在业绩中承担施工部分,请问招标人我公司提供了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还需要提供设计业绩吗?

答:不需要。

问题14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142:有没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143:招标文件中要求要把所有的施工图,包括节能,绿建,装配式都要做到施工图深度,既然招标时施工图都做好了,招标完了设计单位做什么事呢?请问这个项目设计单位都已经画完了,只走个形式让这个单位中标吗?

答: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44:招标文件中要求把节能,绿建,装配式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都放进投标文件吗?这么多也放不下吧

答: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4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46: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企业实力第二条: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未体现获奖人员姓名的还需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该获奖项目的证明材料。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明显不合理。原因如下:本项目作为重庆市重点项目、医院也是民生项目,能够满足条件的企业肯定也是国家认可的优质企业,而承接本项目设计的设计工作也是属于企业行为,不属于设计负责人个人行为,但要求的却是个人获奖,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背道而驰。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施工企业实力第三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此条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要求过高。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般为设计院人员持有,要求施工单位一人具备此三证明显不合理,为什么要以设计及勘察的职业资格证来要求施工项目经理,明显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建议删除本条。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施工企业实力第二条: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此处描述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正常理解工程总承包项目与EPC项目为同一类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EPC项目负责人即为同一人;“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此处描述又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同一段话前后冲突,请问我方项目经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问题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编制要求中4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是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设计深化中要求“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深度的专业和计算书如何提交、哪些专业需要提交,文件要求达到施工图深度,但技术部分又要求不超过200页,由于深化设计图纸、计算书等内容较多,能否取消200页限制,或增加页数限制,或其他合理限制,超过200页是否会作扣分或废标处理。

答:1.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2.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3.满足要求。

4.不会作扣分或废标处理,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47: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48:商务加分分值10分,新评标办法8月1日才实行,请问招标人,商务加分10分分值是谁给你们的权力,请按标准版本进行调整至5分。

答:编制本项目EPC招标文件时,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

问题149: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给排水进行品牌限制,推荐福兰特、雅昌、正康管业、博盛。**出问题,招标方胆大是否经过市场调研,博盛是生产厚壁不锈钢工业管,没有生产给水管道,重庆没有医院及大型项目业绩,跟我门不在同一档次,更换博盛品牌

答:删除博盛品牌,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50: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给排水22项不锈钢管品牌进行推荐,没有上海维格斯,上海维格斯作为近年销售,品牌,产量第一,作为各大医院,大型项目都有入围,在重庆医院使用份额达到80%,是什么理由让招标人放弃一个无论综合实力还是单项数据都如此优秀品牌,增加维格斯品牌

答:增加上海维格斯品牌,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51:施工企业拥有三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本身就寥寥无几,再加上该人员需要提供EPC业绩,该文件不是量身定做吗?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点吧。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52: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53:**,你们睁开眼吧,醒醒吧,你们是在利益里昏了头脑吗?疫病基地项目的招标文件你们不过问吗?你们难道不知晓吗?你们不应该不知晓?你们也不能不知晓。商务加分10分,请问有项目这样设置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三注册+EPC业绩这个是你们的意思吧。请你们慎重考虑。

答:编制本项目EPC招标文件时,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54:问题6:真是第一次在重庆市级项目的EPC招标中看到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这样一人同时具备三个执业资格证才能加分的要求,2023年8月招标的重庆市级项目“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北部院区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的招标加分条件设定的一人同时具备两个执业资格证都被取消了,你们这次居然设置一人三证的要求。而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属于勘察设计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为什么要以这个条件来要求施工单位?这显然是为**量身定做的,**一定会拿**的证书来投标。

问题7:**已经中标了前期勘察和初步设计,***网前就在重庆放出话来说**会支持他们,招标条件加分项中对设计负责人获得过卫生建筑的国家级奖项,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一人三证的要求就是量身定做的证明,还打电话来找我们这些中小企业配合他们围标,真的好气人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一定要把这两条删除了,不然我们一定会携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你们。

问题8:重庆市级EPC项目的招标条件的加分项什么时候可以设定得如此具备排他性了?居然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这样一人同时具备三个执业资格证才能加分,一个施工的证,一个设计的证,一个勘察的证,还要高级工程师,还要具备1个以EPC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定的这些商务加分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完全不相适应。必须要删除该条加分条件。

问题9:技术部分评分项中要求设计深化要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挂网附件资料中的图纸又不齐全,这怎么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只有前期初步设计中标单位**具备完成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编制,招标人是早已内定了吗?建议取消该条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

问题10:投标人资质条件1.4.1第5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什么不允许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本来就是施工牵头的项目。建议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问题11:***网前几个月就听说了,**早已与**达成一致意见,将商务分由5分强行修改为10分,与重庆市标准模板商务分5分相违背,并设置设计负责人奖项作为加分项,作为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手段,**作为前期初设单位,早早已将图纸做到施工图深度,是已经很有把握中标本项目了吗,如果没有把握,那做的施工图不等于白做?

问题12: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问题6: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7:设计负责人的国家级奖项及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均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8: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9: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0:《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表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情况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编制本项目EPC招标文件时,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设计负责人的国家级奖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2: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55:问题1:商务评分中对设计企业实力第2条,要求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明显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设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就是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要求的卫生建筑属于特定行业。建议删除该条。

问题2:对设计企业实力的要求总共就3条,但全是对设计负责人提的条件,既要设计负责人是正高职称,又要设计负责人获得过特定行业(卫生建筑)国家级奖项,还要设计负责人有特定行业(卫生建筑)的业绩,那你不如改为设计负责人的实力算了。一个设计负责人就能代表设计企业的实力了吗?那企业是否获过奖呢?企业是否有业绩呢?而且设计负责人的获奖可以是不在本次投标人单位获得的,那你还招一家设计单位干什么呢?你这不是定向招这名设计负责人吗?看来这名设计负责人和你们招标人关系不浅呀。建议取消设计负责人获奖这条以显公平。

问题3:商务评分中居然还要求设计负责人个人获奖来作为加分条件,这是近年来第一次在**管理的市管公建EPC项目招标中第一次看到,这与**自己印发的招标文件范本的条件设定原则是相违背的呀,明显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该条。

问题4: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问题5: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勘察的中标单位是**,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请问他们可以来投标吗?***网附件并未全面公开前期资料,如果他们来投标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就属于天然不公平,而且如果他们成为中标单位,就证明招标人早已与**串通好了,我们广大投标人真希望政府能管一管。

答:问题1: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及商务部分业绩类别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3: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4: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5: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156:招标文件内品牌要求为给排水、消防水阀门:上海冠龙、上海五阀、上海正丰、上海欧特莱;暖通水阀门遗漏了,是否有要求,如:给排水、消防水、暖通水阀门:上海冠龙、上海五阀、上海正丰、上海欧特莱。请给予明确。

答:已增加品牌要求,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57: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58: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59:质疑四:

招标文件在景观专业人员资质要求上,为“风景园林”职称,而我司认为在此项目情境下,设置“风景园林”职称不如“园林绿化”职称更为合理,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植物养护与施工的精细要求不同:

本项目景观工程涉及大量植物种植与养护工作,不同植物对土壤、水分、光照等条件要求各异,且需根据重庆季节变化进行精准养护,如定期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园林绿化”职称人员长期专注于植物栽培、养护及园林施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更精准地应对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植物健康生长,提升景观效果。

而“风景园林”职称侧重于景观规划,在植物养护和施工细节处理方面,其专业深度和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可能无法满足本项目对植物精细化养护和施工的高要求。

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突发情况,如极端天气对植物造成损害、植物病虫害爆发等。“园林绿化”职称人员凭借其丰富的现场经验,能够迅速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

“风景园林”职称人员由于主要专注于规划,在面对施工现场的突发状况时,可能缺乏应对经验和快速决策能力,导致问题处理不及时,影响项目整体推进。

其次是成本效益考量:

目前市场上,“风景园林”职称人员的薪酬普遍高于“园林绿化”职称人员。本项目在满足景观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选择“园林绿化”职称人员可以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人力成本,提高项目的成本效益。

若强制要求“风景园林”职称人员参与,可能给增加项目的人力成本支出,可能导致项目预算超支,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园林绿化”职称人员对重庆本地的植物资源、土壤条件等更为熟悉,能够更合理地选择和配置植物,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同时,他们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高效地利用材料和设备,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风景园林”职称人员由于对本地实际情况的了解相对较少,可能在植物选择和资源配置上不够精准,导致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

答: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也属于景观类满足要求。

问题160:质疑三:

从项目发展路径来看,“园林绿化”职称更侧重于本项目的具体设计、操作及管理。因为在基础设计到实施的环节上,更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实时跟踪,保证设计与施工的一体性。

从行业规范来看,两者相差无几,都具有评审标准的专业性,都具有相同的权威性和含金量,但是在医院项目,“园林绿化”职称在市政规划及园林规划具有更高的认可度。从实际设计及施工层面来说,“园林绿化”职称更了解院区内医生、患者等更需要什么样的景观环境和绿化空间。

从两者关联性及互补性来看,风景园林的设计还需依托园林绿化来实现生态和美学的目标,“园林绿化”职称可为本项目提供更专业的规划、设计、植物配置和专业养护。

故,本次我司觉得“园林绿化”职称更优与“风景园林”职称。

答: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也属于景观类满足要求。

问题161:质疑二:

根据项目适配性,“风景园林”职称更适用于空间规划,而“园林绿化”职称更倾向于项目的设计及实施,相比之下,对于景观及植物种植等方面,“园林绿化”职称更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重庆本地项目及重庆的气候、土壤条件为基础,“园林绿化”职称能够更好满足重庆本地项目的实施需求。

本项目作为国家战略部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的项目,以及**高度重视的项目,为什么不选用更具有针对性的职称呢?却要设置一个比较笼统的“风景园林”职称。

答: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是非要提供风景园林,可提供景观类的。

问题162:质疑一:

对于本项目,景观专业内“园林绿化”职称和“风景园林”职称同样合理,相比之下,本土项目基本都是设置“园林绿化”职称,为何本次偏偏设置“风景园林”职称?

它们从本质属性是相同的,两者都是景观专业领域内对从业者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认定的职称,都需要掌握植物学、生态学、土壤学等基础知识。例如,在植物学方面,都要了解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观赏特性等;在生态学方面,都要考虑植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实现生态平衡。无论从事园林绿化还是风景园林工作,都需要具备。

它们行业功能实现也是一致的,都是对于园林的景观规划、植物的生产、栽培与管理,通过合理的植物配置和养护,营造出优美的植物景观,改善生态环境。比如本项目院区中的花卉种植和草坪养护,为院区人员及患者都提供了休闲娱乐的绿色空间。

它们两者行业认可标准也是相同的,都注重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业绩成果。例如,在项目招标和评标过程中,对具有相应职称的从业者都会给予一定的认可和加分,无论其职称是园林绿化还是风景园林。两者都遵循相同的职称管理规范,包括职称评审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等。都是由相关的职称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答: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或景观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也属于景观类满足要求。

问题163: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为什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加分项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呢?还要求一般设计院人员才普遍拥有的证件。此规定不合理,为哪家单位量身定制的呢?

答:因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证书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64: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6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66:质疑:为了体现本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希望招标人不得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不能人为派业主代表来干预正常评标结果。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167:**你就这样当领导的吗?授权**派业主专家,**与你的意向单位进行勾结,自己置身事外,你以为你能置身室外吗?如果不及时悬崖勒马,你必将与**一样是党和国家的罪人,是全市人民众矢之的,到时候你再来哭泣流泪就晚了。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168: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69:7、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是以投标单位的区域分支机构所缴纳的,且该区域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请问该养老保险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本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我单位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任一一个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中心网站上下载的后缀名为CQZF的电子文件导出的PDF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新点软件导出的Word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格式不完全一致,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10、联合体投标时,是否只需要提供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如需要提供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招标人明确仅使用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章即可?

11、若投标人A与B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A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了一个包含了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A在合同中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投标人B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了一个施工总承包业绩,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对应满足单独设计、施工的业绩要求。

1、如我方为设计院,提供了一个以联合体中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分工为施工图设计工作,请问我方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否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请招标人明确,设计单位是按设计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本次投标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成员当中负责履行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其曾经以唯一负责履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身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担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实际为设计业绩,因此,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对应满足设计的业绩要求。

答:1.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符合要求,但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2.本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任一一个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若有不一致的情况,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外,其余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PDF版)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4.联合体投标时,只需要提供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5.若投标人A与B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A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了一个包含了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A在合同中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投标人B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了一个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单独设计、施工的业绩要求。

6.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7.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在其中承担设计工作,按设计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70:1、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投标函中显示的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对应的约定内容,投标人是否可以统一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

3、目前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填写“/”或“长期”?

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5、本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中医院,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为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请问招标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名称以重庆市中医院为准即可?

6、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1.是的。

2.均可。

3.均可。

4.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文件是否有其他承诺,如有需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的。

5.可以。

6.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171:商务加分分值10分,新评标办法8月1日才实行,请问招标人,商务加分10分分值是谁给你们的权力,请按标准版本进行调整至5分。

答:编制本项目EPC招标文件时,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

问题172:招标文件2.2.2商务部分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本项目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接受业主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接受业主证明材料。重庆市等多地竣工验收报告标准版本上签字盖章仅有施工负责人,是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体现即可。

答:可以。

问题173:招标文件2.2.2商务部分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什么需要三个注册证,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取消该条件设置;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74:设计深化编制要点: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要求深化至施工图设计深度,在短短二十几天时间里,要达到此深度难度极高,本条明显为初设单位量身定制,请修改设计深化深度。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75: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重庆市相关设计规定,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结合现场实际能指导施工,确保施工按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都是合格,凭什么设计负责人要求两个国家级奖项,这是恶意太高标准吗,回答我!!!!!请业主降低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取消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要求,或减少个数。

答:设计负责人国家级奖项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76:招标文件2.2.2商务部分中“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提到承接过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仅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该条是否可理解“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答:可以。

问题177: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78:请问全国这么多施工企业,有几家能满足商务部分这个项目经理带业绩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加分条件的单位,建议修改为2020年1月1日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项目经理业绩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79: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以上国家级奖项近五年只颁发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五年内获得过两个卫生建筑项目国家级奖项的设计单位全国范围内只有寥寥数家满足,再限定是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这个已经限定在一个极为狭窄的特定范围内了,请问业主或者代理是否背调过此条件是否具备全国唯一性,具体有哪些单位能满足能否公开说明。另此项目是否必须要设置如此高的条件,请监督部门对业主进行指导。

为保证本项目招标的合法性和公平化,本条应修改为“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答: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80: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81: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82:问题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2(2)施工企业实力中第三条中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这个要求对于施工单位过于苛刻,施工单位绝大部分人员不具备,这个设置排他性太强,建议取消。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83:本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仅为3.1万方,就要求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才能任职,是否要求过高,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为某人量身定做,建议取消该项加分要求

答: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84: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2.2.4(2)获奖情况方式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其参与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x分,最多得x分。但该招标文件既对项目负责人获奖设定了具体的年限,又设定了“卫生建筑”特定的获奖类别,不符合标准文件规定,且具有明显的排他的,请按招标文件规范执行。

答: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8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86:**前几天刚被抓,现在还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设置这种加分条件,请问全国这么多施工企业,有几家能满足这个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加分条件的,恐怕只有**了吧?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87:招标文件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网上一经查询即可知道是**,******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5a地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满足项目经理业绩加分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该招标文件明显为**量身定做。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项目经理业绩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88:财务报告为何不提供2022、2023、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明显为单位定向操作

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表明招标人可要求提供1至3年的年度财务要求均为合理设置。

问题189: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为何不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而仅仅提供一年财报要求?亏损的企业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修改为2022、2023、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表明招标人可要求提供1至3年的年度财务要求均为合理设置。

问题190:施工单位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三个证(一级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且还需要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单从注册证书来看,具备三证的大多为设计单位,这次确偏偏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纵观近几年招标项目,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着,这给以后的项目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一定要严查该项目,不然必将会扰乱招投标市场。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9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请问招标人,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这么多证件吗?这个项目是几十亿的大项目吗?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92: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193:欧米克瓷砖与其它品牌不是一个档次,建议删除该品牌,如果执意要按招标文件执行,那甲方的监察部门就应该行动了。

答:已删除,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94:本项目为EPC项目,却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这样设置不合理,建议改为联合体任意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均可。

本项目为EPC项目,为什么不能设计院作为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5:领导们您们好,在主要品牌表上瓷砖几个品牌中欧米克就是一个小品牌,很低端。这样搭配是不是会降低档次?

答:已删除,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196:BIM及智慧工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是否需要提供BIM截图,BIM模型等内容,同时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已经有更改,技术部分内容是按新规范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所提的智慧工地建设来实施

答: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的BIM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性及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不需要提供BIM截图,BIM模型。技术部分内容以国家最新规范为准。

问题197:质疑:本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如此复杂要求的编制,业主是否早已内定好中标候选人(**)制作好设计方案、施工方案。

答: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19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未体现获奖人员姓名的还需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该获奖项目的证明材料。

问:证明材料是指哪些?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者业主证明可以吗

答:商务加分中关于“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奖项”已作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199:哟,规定施工单位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牵头人提供?绕这一圈,不要以为大家看不到,业主这是典型的别有用心,****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一建加高工就算了,加分项设置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还不够,居然还敢设置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加分,这纯粹是为特定的施工中标人设置的嘛,业主睁大眼睛看看,全国能拿满分的单位有几家,1只手都数得过来,意图不要太明显,吃相难看,这个量身定制的条件要是不取消,我们绝对举报到**,你们从上到下就等着被喊去谈话吧,重庆的招投标市场就是被你们这帮人扰乱的,市场没得公平性,大家就一起完蛋!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00:重庆市现行的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者货物投标”。请明标本项目的勘察单位能否参与此次投标?

答: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3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余都可以。

问题20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够得到商务部分满分的,全国只有**,一共8家单位。什么样的一个项目,要求全国最多只有8家单位能的满分?尽管商务部分是业主择优的权利,但是不能定向到毫无市场竞争性。建议取消项目部分项目经理加分要求。

答:项目经理加分项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02:基础业绩要求“公共建筑”,设计负责人加分业绩要起“卫生建筑”,项目经理加分业绩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同样的业绩要求,前后要求不断的变化,明显的量体裁衣!!!为体现公平公正性,请取消商务加分要求!

答:商务部分业绩类别已修改,与资格审查部分一致,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0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那么1.抽取的专家有条件能仔细吃透初设图纸,然后据此评比投标人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计算书?又凭什么能证明抽取的专家在评标的短时间、电脑配置低的情况下,做出客观的评分?如果仅凭业主专家传达初设意图等,那评分的结果也只能带有业主专家的主观性。2.投标只有20天左右的时间,如果投标的时候能提供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那么招标文件给的“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是摆设吗?本来该中标后90天完成的活,现在要求投标前20天就完成,这合理吗?科学吗?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04:不装了吗?直接摊牌了吗?才看见**的新闻,你们还敢这么搞?若不取消“商务部分”和方案的“设计深化”,只能说这是庶民的命、空有无垠的境。

答:方案的“设计深化”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商务部分”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05:问:技术标要求内容中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现在招标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在投标文件中就要提供施工图深化图完全是乱搞,种子中标单位是已经在还未挂标就提前开始做好施工图设计了,来排斥其它投标单位设定的条件那还招标干什么直接委托做了就可以了,招标甲方及代理机构应调整技术标要求。现**都在重庆还这么明目张胆,领导些就不怕进去吗?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遭只是时候未到。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06: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07:看到这份招标文件,不得不大吼一声请苍天辨忠奸!!!这份文件不光是从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的评分中,还是从商务部分的加分中,就可以看出来何为“量身定制”。请把文件的设置在往上提一提,把你们能想到的门槛都加进去,只留你们内定的一家单位就可以了。毕竟这个高精尖的施工项目不是任何人想来参与都可以的。请招标人合理的设置文件内容,还重庆一个良好的投标环境。

答:商务部分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技术部分均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08: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本法。请问**、招标人你们是连招投标法的第一条都没有读过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靠你们这样的行为来维护的吗?请问这个文件设置条件哪一条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哪一条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你们真的不怕严打吗?重庆最近双开了多少显贵,你们不知道吗?在国家严厉打击的情况下,还在这样明晃晃的操作项目,真的不怕有天手铐会套上自己吗?请招标人合理规划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合理设置招标文件关于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中设计深化的评分标准!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09:举报!!!我要举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而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有几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能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这不妥妥的提前内定了吗,相当于商务部分这2分是给内定单位准备好的呗?业主重庆市中医院若不更改这项条件,我将向**举报!!!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10:方案需要放深化图纸及技术书我还是第一次见,而且该部分得分整整超过其他分项几倍,也是厉害。哪家设计单位能在这么短得时间能完成这么多项图纸深化设计及计算书,是招标人早都内定了设计单位为**,**这项工作早就完成了该项工作才有如此要求?是不是因为**还没查到医疗机构来才让医院里面得蛀虫如此胆大包天,如该项目没有作出调整我本人及公司必将举报到**。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1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设计深化为什么是9分,且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这么短的时间要求完成这么多深化设计图纸及计算书,是因为设计单位已经内定好了吗,早就开始做这个工作了吧,在**这么严打的情况下招标人还如此大胆是长了三头六臂吗?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12:编制要点: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问:施工图是中标后的工作任务,招标阶段要求全部深化达到施工图深度,这个劳民伤财,招标的这个时间也没办法完成施工图深度,这个是典型的量身定做,让其它单位完不成要求,排除潜在竞争。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13:3.我想问问招标代理及业主单位是脑壳被门夹了吗,商务部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为什么是项目经理而不是设计负责人,是不是**用钱把你们两家单位脑壳夹坏了?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14:2.商务部分为什么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是因为只要**的项目经理能得满分,专门控标吗。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15:1.商务部分为什么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 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这个不更应该是要求设计负责人吗?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16: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同时具备多类高级别注册资格的人才极为稀缺,该要求实质上排除绝大多数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单位,明显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业主做出修改,否则我司将保留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17: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18: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19:恭喜**喜提一大标,真他妈的牛逼呀,与业主的长期沟通取得了良好成效,达成了利益一致。业主这么支持你们,竟然设置出了我们从未见过的商务10分,这是完全不拿范本的商务部分的分值不能超过5分的要求当回事啊!技术只有60分,也把技术部分分值不得低于65分的要求放在眼里呀!施工单位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竟然还要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国际玩笑!重庆招投标市场完了!天地良心、上天可鉴,你们就是重庆招投标市场最大的毒瘤!

答:编制本项目EPC招标文件时,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20:**作为本项目的勘察单位,也就是可以提前获取初设文件,那么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施工图深化,再加上自己设定商务条件控分,最后顺利中标。不信大家看。同时我单位也准备好相应的投诉**的材料。

答:商务部分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技术部分均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21:经查询,满足此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单位全国范围内寥寥无几,能够拿满分的就只有**,那么请问这样的招标条件还有什么竞争力,还谈什么公平、公正、公开,如此做法,明显违背市委市政府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政策!!!请相关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给我们广大公司一个参与投标的机会,避免高价中标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答:业绩类别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22:操作太过明显,胆子太大了,全行业能拿商务分满分的企业屈指可数;为公平起见,建议将商务加分项中卫生建筑业绩更换为公共建筑业绩,将商务加分项中卫生建筑奖项更换为公共建筑奖项。

答: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23:商务部分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才能得2分。

请问:这里的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多个不同专业的执业注册证书才能加分,这种要求未免也太牵强了,明显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制。毕竟同一个人同时具备不用专业的执业注册证的人比较少。一般商务加分要求主要目的是体现投标单位的能力特征,但是本项目的商务并不能充分说明一个人具备多个不同专业的注册证就能体现他的工作能力。建议修改本项目的商务条件。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24:本项目商务部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才能得2分。在建筑工程领域,同时拥有这两个注册资格的人员非常稀少。这种要求不像是正常项目需要,反而像是为某个特定人员定制的。

答:项目经理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你倒是把初设成果公布出来呀,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做这么大体量的专业设计图纸,明摆着就是内定了,市管项目啊,无法无天啊!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26:上扣0.6,下扣0.3,商务部分10分, 看来这是明确目标选手了啊(我不是说中国五冶), 但是我相信我亲爱的业主,肯定不会干狼狈为奸的事情,你给我们说你被谁裹挟了,需要报警你就眨眨眼,你要 相信你众多的VIP铁杆用户定能解救你。

答: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同时淡化价格竞争,避免因中标价过低导致履约困难。商务部分分值范本设置为5分,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

问题227:你们看看什么叫央企!什么叫担当!!什么叫央企担当!!!这才是榜样!!!!解救重庆的投标市场于颓废之中,硬生生的在招标文件范本之外横行霸道,10分的商务我**拿捏的死死的,你们都莫来!

答:拟着重考察投标人的业绩、人员等商务因素,以实现好中选优的目的,同时淡化价格竞争,避免因中标价过低导致履约困难。商务部分分值范本设置为5分,因考虑5分分值在总体分值中占比较低,无法拉开分差,故将其提高至10分。

问题228:主要材料设备表冷却塔品牌:BAC,马利,益美高推荐了三个美国品牌。1.在美国对我国进行全面围堵的当下还禁止采用国产设备吗?2.本来冷却塔就是技术含量较低的空调附属设备,国产品牌不能用吗?3.此明目张胆的圈定采用美国品牌不违反国家招投标法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29: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30: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明明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商务部分竟然要求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设置非常不合理,明显是依照某单位条件而特别设置的!若不更正,我们会将所有涉及本项目违规操作的人举报至**等部门,请求上级领导部门还我们一个公道!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32: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一、土建、装修中第17项墙砖地砖中:欧米克还是斯米克瓷砖,就没有欧米克这个品牌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1。

问题233:本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同时具有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我纵观自我市推行规范招标文件范本以来的所有项目,可谓万山丛中一点红,一枝红杏出墙来。根据鄙人数百年的从业经验,结合当前评标办法,得出如下结论:简单的门槛业绩要求,便于找到更多的陪标单位用以稳住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再针对商务加分“得天独厚”的优势,进一步定点爆破使种子选手成功中标。如果答疑补遗没有更改商务加分的评定要求,那么一定是如上述情形。

答:技术部分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商务部分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34: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35:有人提了一个无关问题。

答:无关问题,不予回复。

问题236:技术方案中的设计深化分值占9分,需要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 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这TM一看就知道内定的中标人提前拿到初设图了,才能在足够的时间下能把各专业设计图和计算书打磨出来。代理业主难道不知道在初设图的基础上要把各个专业图深化出来需要多长时间吗?就这区区的十几二十天就能搞出来?拿这种要求来控分的我也见过,但在当今社会打虎事态的高压之下都还是把这种技术要求都取消了的哟。

答:技术部分设计深化评审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3。

问题237:项目经理需要一级建造师加高级工程师这点要求还算正常,但在商务部分中还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这尼玛是要求项目经理去干勘察设计的活吗,需要项目经理从事结构工程设计和研究岩土构成物质的工程特性吗??这是什么奇葩要求。。。。鄙人从事本行业几十载,见过许多无理不要脸的要求,你他妈这个也还算是一个。不过我有投诉渠道,如果招标人不放开商务部分的要求,我单位必定投诉至**!招标人最近没看新闻么?几个正部级打老虎落马,还有**等落马。我劝你这几爷子好自为之吧!!。缝纫机不好踩哟。。。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这个同时满足的施工单位,全国只有5家:**。这不是量身定做是啥?!

我不明白,这样的条件是怎么过会**的?!排他性也太明显了!上扣0.6分,下扣0.3分,这2分要多大的能量才能拉回来?

请相关**仔细审查招标文件编制的意图,严厉打击此类明显的暗箱操作行为!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39:njmmp!总承包项目经理让施工单位出,加分还要总包项目经理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是在给**量身定制吗?太污了吧?

总包项目经理也要把设计负责人的事情做完吗?那设置个设计负责人有啥子意义喃?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40:商务加分中施工企业实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要求条件过于苛刻,有排斥投标人和为个别单位量身打造项目的情况。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41:商务加分项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这两个专业明明是设计单位才要求具备的证书,为什么却放到让施工单位提供才能加分,请问这是为哪家单位量身定制的。如此明目张胆的进行倾向性极强的招标,希望业主不要被带到坑里还不自知,建议取消该项设置,给广大潜在中标单位一个较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答:项目经理的证书加分项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42:商务加分项目经理要求确实高级,业主直接说要哪家单位就可以了没必要这么设恶心人

答:商务加分项目经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问题243:项目经理三个注册类证书,创造了重庆历史的先例!!!强烈要求取消项目经理两个设计类注册证书加分

答:商务加分项目经理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14。

二、补遗部分

1.删除第一章 招标公告2.4 招标范围中“(4)招标人有权利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就设计和施工的内容增加和减少提出索赔。”,其余部分有相同内容的同步删除。

2.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财务要求“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修改为“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报价”且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其他费用”描述。

4.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修改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5.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效果展示”更正为“创新性设计”。

6.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4.4 付款计划表(3)施工进度款支付修改为:(3)施工进度款支付

①按月进度支付的,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合同订立后,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③发包人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80%,最多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0%。

④人工、材料调差不纳入进度支付。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85%;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⑥采购进度款一并纳入施工进度款支付的,以上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均包含专业设备材料费,不再对其单独说明。

7.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3.3.1变更估价原则“非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修改为“非发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设计费不调整。”。

8.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8.3.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可调差的材料中增加电缆、电线。

9.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5.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 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固定费率+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基数下浮,费率不下浮)。”修改为“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设备材料价差-人工价差和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定额无基价的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定额有基价的核价设备材料价差+人工价差和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基数下浮,费率不下浮)。”。

10.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1.2智慧工地“****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修改为“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21〕6号)”新的规定执行。”

11.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一、土建、装修17墙砖、地砖中欧米克删除。

二、给排水22.不锈钢管中博盛品牌删除,增加上海维格斯品牌。

四、暖通增加

19

暖通水各类阀门、电动阀门、平衡阀、不锈钢软接等

上海冠龙、上海五阀、上海正丰、上海欧特莱

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预设不可更改(固化)投标文件格式(如自动生成的投标函、封面、联合体协议书等)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为准。

1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1)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

设计深化

9 分

编制要点:投标人在招标图纸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深化设计,完成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确保深化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优得7~9 分,良得 5~7(不含)分,一般得 3~5

(不含)分,差得1~3(不含)分,整体缺项得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BIM、智慧工地

建设管理方案

及措施

2 分

对本工程的设计、BIM的施工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性及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

优得1.8 分-2 分,良得 1.6 分-1.8(不含)分,一般得 1.2 分-1.6(不含)分,差得 0 分-1.2(不含)分,整体缺项得 0 分。

修改为:

2.2.2(1)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

设计深化

9 分

编制要点:投标人在现有招标图纸基础上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装配式建筑各专业、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的设计深化方案。评标委员会对全面是否切合实际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

优得7~9 分,良得 5~7(不含)分,一般得 3~5

(不含)分,差得1~3(不含)分,整体缺项得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BIM、智慧工地

建设管理方案

及措施

2 分

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的BIM应用、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合理性及本项目的针对性,进行评审。

优得1.8 分-2 分,良得 1.6 分-1.8(不含)分,一般得 1.2 分-1.6(不含)分,差得 0 分-1.2(不含)分,整体缺项得 0 分。

1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设计企业实力(4分)

1、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职称证书。

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卫生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未体现获奖人员姓名的还需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参与该获奖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城乡建设部评选的《绿色建筑创新奖》;****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梁思成建筑奖”。

3、设计负责人: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承接过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卫生建筑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

注:(1)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或全过程咨询等打捆业绩,包含的设计内容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合格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企业实力(6分)

1、企业业绩: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

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修改为:

2.2.2(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设计企业实力(5分)

1、职称证书: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职称证书。

2、企业业绩: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设计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

3、设计负责人业绩: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承接过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

注:(1)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或全过程咨询等打捆业绩,包含的设计内容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合格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均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企业实力(5分)

1、企业业绩: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3.业绩要求”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

15.本工程的补充资料(装配式计算书)***网附件。

16.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 标 人:重庆市中医院、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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