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数字化医院项目和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和园山门诊部信息化基础建设软件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维保服务-A的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委托,组织实施“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数字化医院项目和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和园山门诊部信息化基础建设软件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维保服务”项目已完成评审(谈判),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ZXCG-2026-00134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数字化医院项目和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和园山门诊部信息化基础建设软件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786810.6(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项目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号****大楼
成交金额(元):784000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质疑)期限: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20日 18时00分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2.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我院《龙岗区中医院数字化医院建设项目》《智慧医院信息化软件建设项目》、《园山门诊部信息化基础建设-软件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均由区卫健局统筹建设的基础业务信息化系统,由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已经过了维保期,需依托原厂专业技术维保,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正常运行。 本次采购事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及院内采购管理制度中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具体依据如下: 1.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规定,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符合我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六)项“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符合《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的适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小写)¥9408元,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地 址:深圳****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骆成
联系方式:135****3292
0755-****1103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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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3VKdI6EBni4p5U9Xn1O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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