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011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北区茶饮店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6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北区)****楼 |
| 面积/数量 | 3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7个月(其中装修免租期1个月,每年2月份和8月份免租,如装修免租期与2月或8月重合的,重合部分不再单独计算免租期。免租期均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8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合同期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按上一年月租金的5%递增一次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茶饮店)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 2、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4、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5、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6、为更好服务深圳大学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关键条款做出明确响应: (1)承租方派驻的现场的负责人应具备一年及以上茶饮店经营管理经验。 (2)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本连锁品牌其他校外店铺价格,应同步上架其他校外店铺优惠套餐。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要求的,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租赁押金。 (3)承租方应当建立商品销售清单(含售价),并报出租方同意才能销售。 (4)承租方承租后,经营范围仅限于冷热饮品制作、销售。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6)承租方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商品进货台账。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商品质量合格,确保进货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出租方有权随时查验承租方进货台账及进货渠道,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保留三年内的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备查。 (7)意向承租方须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如POS刷卡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过程不得以收集不必要的师生信息为前提条件,须保障师生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并按国家信息数据相关规定保留数据备查。 (8)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9)服务时间一般为每周七天,时段为10:00至22:00,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考试周、毕业季、节假日等),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正常提供服务。 (10)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中心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处理应符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 (11)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他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不得采取转包、分包的形式提供服务。 (12)承租方应确保食品釆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釆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釆购的各类主副食食材原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蔬菜、瓜果等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市场采购。 (13)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对提供的商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商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 7、对租赁物业内软硬件以及对外墙的改造应由承租方完成。承租方需在合同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必须自行承担租赁物业室内装修、围墙、大门等项目的施工、改造,以上项目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承租方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退场,向甲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退场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违规使用电器。 9.承租方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校方及校方委托物业管理。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承租方需配有配套后台管理系统、小程序,并且须保障数据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数据。后台系统需具备商品库存管理、价格查询、促销管理等功能,并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1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12、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14、出租方有权对租赁场地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以维护校园商业服务的品质与秩序。为此,承租方应建立清晰、完整的经营台账,并随时接受出租方的核查。备查的经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月度、季度及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销售记录(每日销售流水、汇总统计表及主要销售商品清单)、进货凭证(商品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及供应商资质文件)、价格文件(商品价目表、促销活动方案及价格审核记录)、质量管控记录(商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合格证明及不合格商品处理记录)。 15、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约定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约定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时的通信地址、电话、邮箱、微信、公司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均视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 16、租金按季度交纳,承租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交付首期租金,后续每季度租金交付时间为该季度首月10号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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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延长1个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且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文件:***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本品牌门店5种在营主要饮品的食品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提供具有食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食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品牌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须为自有茶饮店品牌或为加盟商【证明文件: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品牌方公章。如意向承租方为加盟商,须另提供加盟品牌协议或授权书(品牌协议或授权书中加盟地区范围必须明确说明授权经营范围包含深圳大学丽湖校区)】。 6.意向承租方在售饮品中500ml及以上的单品均价不超过15元(提供门店饮品清单并加盖公章)。 7.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自本项目挂牌之日起前6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纳税额不得为0;自本项目挂牌之日起前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为0,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8.意向承租方品牌门店数量不少于30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网终端显示的门店清单,加盖品牌方公章;②各门店品牌协议(或授权书)关键信息页,加盖品牌方公章;③可显示品牌加盟关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品牌方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10.为给学校师生提供多样化商业服务,本项目不接受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内现有的商业经营者报名(原租户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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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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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楼 |
| 联系人 | 郑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234;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大学 | ||
| 地址 | ****楼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商品价格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2.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2、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经营行为,例如超范围经营、销售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因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热食售卖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7、中途擅自停业或超合同经营范围营业的; 8、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0、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2、在经营期间,若承租方危害公共安全,如存在火灾隐患、食品安全问题等,学校有权立即关闭经营场所,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所有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擅自更改出租物业的内外装饰、门店招牌或使用的设备,学校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状; 14、承租方以任何形式贿赂学校工作人员,经查实学校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5、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1、承租方应在公开成交结果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沟通洽谈租赁合同事宜,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合同中要求的季度场地租赁费(不包含免租期),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模板的全部内容。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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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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