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500117 | 项目名称 | ****路****号****大楼公开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路****号 |
| 装修情况 | 精装 | 面积/数量 | 5258.00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经业主同意后可转租、分租。 | 出租期 | 9年(暂定自2025年2月1日至2034年1月31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7,800,000元/年 |
| 租金的递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期,每三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餐饮,食堂,酒店,医疗,银行,农贸市场,会所,影(剧)院,展厅,商业综合体,文化传媒,百货商超,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美容美发,服饰鞋包,咨询服务,电器通讯,汽修美容,家具建材,金融保险,旅馆业建筑(商业类) |
| 履约条件 |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3、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使用用途、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原承租方装修附着物拆除可能性等); 4、本物业以现状出租(不包含原承租方投入的装修附着物及设备设施),如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承租方可与原承租方协商原承租方装修附着物拆除处理事宜,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附着物拆除后的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墙翻新、更换门窗玻璃、加固玻璃幕墙、物业内水电改造、硬件设施升级等),房屋改造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和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承租方承担升级改造、装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 5、如承租方需对该物业装修,须提前将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6、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7、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8、到期退租,承租方应及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9、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按现状直接对外经营使用,需进行重新装修后无安全隐患并取得二次消防验收合格批文方可对外经营使用; 10、承租方应在交易实施机构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物业交付风险说明:标的物业目前在租,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月31日,新租赁合同签订后视为标的交付新承租方,租赁期间新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处理原有装修附着物处理事宜,出租方予以配合处理,新承租方同意给予出租方一定合理的协商时间。如新承租方无法接受处理方案,则新承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新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本金原额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的违约或赔偿等责任。但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前的期间,新承租方仍需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租金费用和风险损失,出租方概不负责。 12、标的部分商铺目前存在转租或分租情形,新承租方承租后,原有转租或分租商户合同主体变更至新承租方,新承租方需与次承租方按次承租协议的条件约定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承租方需确保租赁条件不变至合同终止/解除为止。 13、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竞租,视为知晓上述内容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承租后不得以上述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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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委托深圳市深汕交***平台网站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平台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付标准:现状交付(不包含原承租方投入的装修附着物及设备设施)。 3.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即为交付日。 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经业主同意后可转租、分租。 5.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期内承租方在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下半年度的租金,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首期租金。 6.租赁保证金及支付、退还方式:144万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资产概况:产权所有人为****城市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商业及酒店。****大楼位于爱华路与南园路交汇处,宗地号B124-0009,产权证号为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0185442号,计租面积5258.00㎡。****楼、****楼为商业,****楼用途为酒店运营,内部为精装修,部分已出租。 8.租赁期限及期限确定依据:9年;据市场调研决定。 9.可行性及租赁目的:该物业地理位置优越,适用于商业及酒店经营。 10.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11.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12.招租底价拟定依据:根据第三方租赁评估价格拟定。 13.报价幅度:5万元/年的整数倍。 14.挂牌总金额:72327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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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144万元;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 物业管理费 | 承租方自行进行物业管理 |
| 空调费 | 承租方自行缴纳至相关单位 | 水费 | 承租方自行缴纳至相关单位 |
| 电费 | 承租方自行缴纳至相关单位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材料: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网址:https://www.****.gov.cn,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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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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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汕交易 | 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楼****楼 |
| 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方式 | 130****1667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城市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如下,关于系统公告中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表述无效) 1.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登记资格或投标、响应资格,意向方应当提前预留合理的到账时间。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10369000488888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1.3成交人在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持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向交易机构申请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实施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4由于意向方自身原因存在以下情形的,根据招租公告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撤销报名的或者作出撤销报名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中标(成交)资格的; (七)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八)未按中标(成交)公告要求签订相关协议的; (九)未按与交易发起方的合同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十)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 (十一)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交易服务费 2.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2成交人应按照交易实施机构发放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并向交易实施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未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异议提出及处理: 3.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2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施机构咨询或反馈。 4.意向承租方签约前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租赁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交易实施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承租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规定。承租方需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帐,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6.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直管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汕发财通〔2023〕8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7.出租方在招租公告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8.招租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产权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10.****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1.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平台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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