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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门诊花店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2025-06-19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505235 项目名称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门诊花店项目
起始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楼中庭5号扶手电梯下方
面积/数量 3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首次签订1年,经营1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经营2年) 响应有效期 180个自然日
免租期 无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30元/平方米/月(含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租金的递增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花店)
履约条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并引进香港大学现代化管理模式的综合公立医院。医院总投资约40亿元,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将分别设有20****中心,包括全科及专科门诊。医院的长远目标,是建设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医院,并忠诚维护和促进市民的身心健康。本项目位于香港****楼中庭扶手电梯下方,为完善及丰富院内便民设施,增强院内员工及住院患者的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员工及患者的满意度,按照医院发展方向建设院内花店。出租方提供可接驳的水和电,并保证水和电的正常供应。
二、具体服务要求
1、经营时间及范围:
1.1经营时间:07:00-18:00(确因出租方医院运营需要,出租方要求调整营业时间,承租方需配合)
1.2经营范围:花店。所经营产品应能满足患者及医护人员基本要求,新增经营品种及产品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装修及办证:
2.1承租方承担本项目全部装修所产生的费用,装修设计风格应与医院基本一致或接近。设计方案应取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2.2出租方提供可接驳的水和电,并保证水和电的正常供应,承租方须承担经营区域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费,出租出租方为承租承租方安装独立水、电表,每月按实际使用量计费,其中水价为【5.55】元每平方,电价为【1.2】元每度。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对水、电价调整或执行峰谷电价时,出租方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承租方收到水电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出租出租方收到水、电费、供电设备使用及维护费、服务费和管理费后10日内向承租承租方开具相关收据。出租方
2.3承租方装修完工后,应按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在一个月内办齐经营花店所需的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验收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办证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守法经营相关要求:
3.1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若造成人员健康受损或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声誉损失等),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2承租方须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楼,各项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3.3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现场监管和指导意见,并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的检查、监督。环境卫生应符合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及出租方要求,如出现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出租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3.4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委员会及全院的监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评核。
3.5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商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6承租方所有销售商品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
3.7所售卖鲜花商品需保证商品新鲜度。
3.8承租方须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4、经营管理要求:
4.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以亏损或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缴租金、水电费及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应支付出租方的费用。
4.2承租方必须保证其在出租方场所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深圳市同等级别医院内商铺及周边店铺所售同类商品的价格;否则,承租方必须自收到出租方调价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进行调价;承租方逾期调价或拒不调价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出租方便民监管委员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4.3承租方不能在出租方经营场所内违规使用单台设备超过2KW的电器。如是经营所需,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4.4***平台,并配合院内配送服务,第三方支付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能配合医院一卡通结算,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同时提供微信、支付宝的账号信息给出租方,***平台发布及使用。
4.5承租方需免费提供营业数据对接接口,***平台,或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4.6承租方全部经营收入由承租方自己收取,月初核对上月经营收入,出租方将不定期对营业收入额进行核实。
4.7 承租方应有较强的物流、仓储支持,物品供应充足、有保障。
4.8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的KPI考核及满意度调查的要求(见附件:KPI考核表)。KPI考核分数将列入履约评价及续约基础参考数据。对于首次KPI考核低于85分的,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三次考核结果均未达到85分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KPI考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具体考核办法、频次由出租方视承租方的经营情况确定。
5、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承租方人员的配备及管理
(1)承租方工作人员的人数应足以保证服务的质量。
(2)所有承租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院规院纪及国家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
5.2卫生管理
(1)承租方应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定期或不定期由卫生检验部门进行经营场地卫生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承租方使用的任何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出租方备案。
(3)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的卫生安全检查。
5.3承租方的服务承诺
(1)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为出租方及出租方员工提供服务。
(2)保证微笑服务,满足进店购买人员的各种合理要求。
(3)明码标价,不擅自改变供应价格。
(4)避免收款计算错误,出现错误及时更正。
(5)坚持与优秀的原材料供应商合作,保证所使用原材料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合同的要求。
(6)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员工对商店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监督。
(7)接受出租方员工善意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8)出现投诉,应及时予以更换,并当面致歉。
(9)保持店内设备、用具等的洁净无污渍。
5.4承租方的其他义务
(1)承租方负担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如发生意外事故、工伤、职业病等情形,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负责商品的采购,并负担费用。
(3) 承租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就本项目购买产品安全责任险(包括火灾、员工意外受伤等),保额壹佰万元或以上。保单复印件需交出租方存档。
(4)承租方对承包经营中出现的事故所致出租方财产损失以及出租方员工、临时外来人员的财产、人身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商务要求:
1.合同期限:
1.1合同期1+2年,一年合同期满前,出租方将对承租方的整体服务进行年度KPI考核,当KPI考核分值达到85分及以上的,出租方将延长合同期限两年,经延长后合同总期限不超过三年;考核未达到85分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续签合同。具体按“KPI考核表”执行。
1.2 合同履行期间,因场地不再对外出租、需用于医疗业务或者出租方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或者因国家、广东省或者深圳市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或主管机关要求导致租赁房屋不宜或不得对外出租时,以及出租方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对外出租租赁房屋时,出租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后,合同于该通知送达的第31天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要求。
1.3 承租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时,出租方有权依法另行选定租赁房屋的承租方,承租方不向出租方提出优先承租权主张。
1.4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四个月承租方还未正式营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全部租赁押金。
2.租金和押金:
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承租方将押金支付给出租方,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后30日历天内,如无被罚没或扣除押金的情况下,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租金:
按成交价确定。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承租方须将当月的租金支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提供发票给承租方。
4.一卡通结算规定:
出租方在商铺内提供安装消费刷卡一卡通设备,供出租方员工刷一卡通消费使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承租方将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对账数据,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对账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并与承租方指定对账人员书面确认。双方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开具合法发票。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双方确认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承租方。
5.其他要求:
5.1 网络费,***网络运营商申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2清洁卫生费,经营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承租方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自行投放至出租方指定的垃圾房,如果物业管理人向承租方收取垃圾清运费的,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人协商。
5.3 安保费,经营范围内的安保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4冷暖气使用费,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既定的规则供冷、供暖,出租方不向承租方另收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个性化要求。
6.整改通知书和罚单制度:
6.1 承租方派驻出租方的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对承租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A类违规行为(罚款200元):
1.在工作岗位上睡觉
2.在医院范围有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3.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
4.在岗位上饮食
5.不服从出租方管理者的合理要求
6.一般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7.承租方员工当值时没有按规定佩戴自己的工作证件
8.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手套,佩戴戒指、手表等裸露在外的饰物
9.库房鲜花、物料及工具等摆放不整齐
10.标签的标称与实物不符
11.查岗时一般岗位缺岗【每超15分钟】
B类违规行为(罚款300元):
1.医院内与服务对象争吵,言行粗暴
2.酒后返岗或当班时喝酒
3.在医院范围吸烟
4.承租方不能通过出租方节能情况考核
5.店铺内的清洁卫生不达标
6.一周内超过5次被科室、病人有效投诉
7.商品未按照审批通过的价格收费
8.较严重的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C类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
1.在医院内打架、斗殴
2.结束当天营业,未按要求做好“三关一闭”工作
3.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D类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以上):
1.承租方员工不按照医院院感要求做好防护工作或违反疾病预防控制规定的;若导致疾病传播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负责人被处行政拘留3日或以上,或被处5000元以上罚款的
3.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出租方人员或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或以上)
4.承租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
4.1 承租方被出租方扣除罚款后追究涉事员工责任时,向涉事员工收取的罚款不得超过被扣罚款金额的10%,且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4.2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罚款由出租方于次月从应付承租方的商铺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4.3 以上罚款制度独立于违约条款。对于违约条款及本制度的相关内容,承租方均有义务遵守。
四.项目管理
1合同期内,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以承租方上一次全额支付的月租金为基数,按日收取0.08%的违约金;且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两个月或欠付的租金、水电费合计达到相等于当年度两个月的租金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押金中扣除欠付租金及水电费。
2合同期内,本项目环境卫生不达标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者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且使人生病、中毒或被行政监督机关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出租方因行政处罚而支出的行政罚款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需加付出租方行政罚款【30%】的违约金。
3承租方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不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的,出租方有权按当月承租方店铺经营额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价格违约。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制定商品价格,未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间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出租方便民监管委员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承租方被发现或被举报存在违反前述价格要求任一情形的,经核查属实,且一年(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没收押金。
5擅自分包、转包。承租方违反约定将本合同项下的场地转租或分租的或者将项目转包他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该年度总租金【30%】的违约金。
6一年内承租方虚报及/或瞒报经营收入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
7、半年KPI考核未达到85分的或者连续三个月的KPI考核均未达到85分/月的,或者一年内连续两次KPI考核未达到85分,在出租方提出整改意见后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8、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具备或丧失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或者,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经营所需的法定资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对于承租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每次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10、约定承租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向承租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缴纳,否则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但出租方未向承租方发出违约金支付通知的,并不代表出租方放弃向承租方主张违约金的权利,出租方在承租方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主张。
11、出租方根据上述的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且没收的押金不足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当出租方没收的押金、收取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当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时,承租方负责清点并交还所有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设备及用具,必须与下家交接并结清。同时交还场地及各种锁匙,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
13、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立即撤离,并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逾期撤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并按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实际经营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的月数计算,下同)月平均经营额的130%收取逾期撤场期间的场地使用费。
14、合同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等已经形成房屋附合物的(如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可以作价转让给下一经营者,如果腾退场地时,下一经营者尚未确定的或者不愿意受让该等设备设施的,承租方应当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且出租方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1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任何一方无法维持本项目正常运作,持续超过六十天时,双方均有权即时解约,不可抗力指:上级部门或政府当局名义实施或撤销的行动、战争、社会骚乱、动乱、社会暴力活动、破坏活动及恐怖活动。
17、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具备招租公告所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或者,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经营所需的法定资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
18、 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押金。前述情形出现后,承租方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另行要求承租方支付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19、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完成支付押金。如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没收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 周。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意向承租方近1年(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且纳税额不得为零(证明文件:提供招租公告发布日前12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文件:***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供股权信息,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在出租方处不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租赁合同、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取消承租资格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7、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本项目履约条件要求并接受本项目履约条件(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1,700元
收款信息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楼
联系人 王经理;谢经理 联系方式 0755-****1773;0755-****7552

出租方信息

名称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其他条款见租赁合同模板,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2.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网络竞价(多轮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 周。
监督电话 0755-****0834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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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QItBiJcBoMPO3eWQsL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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