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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技术大学北区E0四楼餐厅(烘焙轻餐饮类)招租

2026-04-07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3142 项目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北区E****楼餐厅(烘焙轻餐饮类)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路****号深圳技术大学北生活区E****楼
面积/数量 314.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1个月(首年3个月,后每年2个月,含在租期内)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2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第三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3%逐年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餐厅)
履约条件 一、项目介绍
E****楼餐厅位于学校北宿舍区,在学生宿舍与校医院间,E0栋共四层,1-****楼为学生食堂。****楼梯(****楼连廊连接)、3部垂直电梯、一部上下扶梯;本项目区域包含范围为厨房区域内的烘焙专间、用餐大厅的吧台区域及部分厨房公用区域面积分摊(不包含洗碗间及用餐区)。
二、项目内容与标准
1.本项目出租期限为5年,免租期首年3个月,第二年起 2个月/年,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期一般为首年第1个月和每年的8月、1月)。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场地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施工期内的占有使用费。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如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没收其根据第3条约定已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款项,对该物业重新招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学校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在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合同期满,学校在承租方无违约并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承诺经营品牌未经出租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
5.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
6.相关费用
(1)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合同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缴纳。
(2)食品检测费: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和餐具进行检测,相关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金:租金按月度交纳,每月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4)水电燃气费:承租方承担租赁区域内的水、电、燃气(如有)消耗费用,并按实际用水用电用气量向出租方支付费用,价格标准按国家政策、广东省、深圳市和深圳技术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向出租方支付上月水电费(燃气预存费用避免产生违约金)。
(5)分摊费用:共用、公用区域产生的费用由入场的承租方均摊,包含洗手间费用(包含水电、洗手液、厕纸等)、照明空调运行费用、厨房电梯运行费用(用餐区的电梯费用由学校承担)、水费、清洁费、四害消杀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各环节运行需要配备的人员由各承租方轮流安排或协商一致管理;具体费用分摊比例,以入场承租方承租面积占比分摊。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如承租方有异议经协商或均摊拒不执行的,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连续三个月拒不补齐履约保证金或无足额补交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申请增加经营面积:经申请出租方同意增加的经营面积,以合同单价面积计算租金。
7.若因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出租方可控制的因素,出现租赁物业场地用途变更、拆除、拆迁、征用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搬离租赁物业场地,此种情形下,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8.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至少提前120天通知出租方,并妥善安排店面的相关事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以及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合同即时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场并妥善处理店内相关事务,承租方装修不能拆除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装修、改造与布局管理
(1)施工与布局审批。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如需调整食堂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出租方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施工、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施工规范。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产生的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投入承诺与补偿: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改造、装饰等投入承诺书。承诺内容: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10.资产管理
(1)设备交付与使用。本项目为物业场地出租,在物业交接时现场的设备、设施,可免费供承租方使用;设施设备不足的需要承租方补充配置。在合同期内,食堂内出租方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等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属于出租方的设备及物品,严禁承租方随意处置。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方的资产及承租投资的资产做任何形式的抵押。
(2)新增配置。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承租方添置补充餐厨器具等,费用自理。该资产按性质分为两类:① 可移动资产:指可独立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的设备、器具、物品等(如小型炊具、可移动电器、桌椅、装饰物等)。② 不可移动资产:指安装后不可移动,或移动将损害其自身或物业价值的装修、固定设施、设备基座等。
(3)维保责任。承租方需负责使用期间的维保、维修费用;合同期内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进场开始,须保障承租食堂内的硬、软件设施完好,做好维保工作,尽力延长使用年限。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除特别说明之外,所有设施设备用具须定期维保、年检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设备维护和保养均须留有记录。维保期内的资产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盘点与赔偿。每年须配合出租方进行一次或以上的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完好率达到 100%、低值耐用品完好率 98% 以上。承租方对出租方配置的公物、设施造成损坏和丢失的,依照出租方的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1.合同终止与退场处置
(1)退场时限。在合同到期或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承诺(以承诺书形式体现,格式自拟)7 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场。
(2)资产处置原则。
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按以下原则处置:
a.出租方资产。租赁物业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设备、物品,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需完好状态返还出租方。
b.承租方资产。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并搬离,出租方不负责回收、折价或抵扣。不可移动资产须无偿留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拆除。
(3)违约责任与保证金扣除。
a.逾期未撤场。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撤场搬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设备及其他物件所有权,承租方投放在校内的设施设备全部归学校所有,且学校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予以退还保证金。
b.擅自拆除。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c.损坏赔偿。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环境破坏、建筑破坏、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承租方因损坏设施设备用具、建筑本体不进行维修或更换的,出租方根据价值量扣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或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2.供应标准
(1)承租方选定的优质经营品牌不少于2个,至少一个品牌需具有5家或以上市场门店(提供现场档口照片及品牌授权书,以及证明品牌在全国门店数量的证明文件),聚集烘焙、甜品、水果、现制饰饮品等。承租方应自主经营管理标的物业,不能将标的物业向其他单一第三方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经营,或变相整体转租。承租方可通过联营方式引入餐饮品牌,承租方与联营方签订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出租期限的剩余承租期限,联营合同须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与联营方签订的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相关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2)生产经营全面接受出租方监管,承租方需保证其在出租方场所销售商品价格不可以高于周边同品牌同质商品的价格,在校师生凭有效证件(教师卡和学生卡)消费享9折以下(含)优惠。
(3)承租方须在营业前提供品牌证明文件及商品(服务)价格表。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要求的,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不少于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3.承租方必须为本项目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及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度不低于10000万元),并报出租方备案。商业保险的保障期与本项目服务期一致,且不得中断。若出现保险中断情形,承租方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补足保险手续并向出租方备案;逾期未补足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灵活选择交易方式,各档口配置有校园卡刷卡系统,在使用校园卡结算的基础上承租方可增加其他结算方式。
15.为更好的服务深圳技术大学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关键条款做出明确响应:
(1)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深圳技术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2)承租方应承诺遵守招租公告中第十二条关于商品价格、师生优惠、价格调整及消费者赔偿的所有规定。
(3)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
(4)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对提供的产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产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
(5)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
(6)承租方须服从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维护使用区域(桌椅、地面等)的清洁卫生。
(7)承租方承诺,在租赁合同期满、解除或提前终止时,将严格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限(7个工作日)完成撤场。并完全接受招租公告中关于逾期退场、资产处置及履约保证金扣罚的全部规定。
16.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的如食品安全周、美育劳动课等文化活动,让师生了解餐厅,***平台。
17.人员管理
(1)承租方自行招聘员工,并为其购买深圳社会保险。
(2)食堂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上岗。
(3)食堂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应有完整的管理机制,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合同、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深圳社保)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深圳技术大学无关。不得因纠纷影响出租方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4)承租方应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确保其遵守校规校纪与法律法规。如员工在校园内与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或实施盗窃等违法行为,出租方除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承租方进行追责、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8.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出租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餐厅进行管理。
(1)食品安全
a.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采购不良肉类(腐坏)、处理加工过期农副产品对外销售等情况,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b.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c.承租方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
d.食用餐具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要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e.对于承租方购进的食材,后勤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承租方须全力配合。
f.对餐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承租方须每月送检,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g.承租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针对出租方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用餐投诉处理机制及相关赔偿办法。
(2)生产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确保餐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a.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配置或更换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b.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c.对热制作、切配、洗消、调配、仓管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d.承租方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不遮挡、不损坏消防设施,爱护好消防设施,落实好控烟管理,并按照规定设置好消防安全标识。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做好燃气、厨房设备安全使用检查,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保证清洁使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如因管理不善或员工操作不当导致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等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禁止承租方私搭电线。
f.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
(3)环境卫生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实行周边卫生无条件自理的责任制度,保证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要求。
a.承租方须依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清运协议,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由该公司负责回收。食堂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及时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否则出租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运,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b.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食堂垃圾和下水道、油烟管道、隔油池,所产生的疏通费用(其中隔油池费用与1-****楼承租方共同承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油烟管道每季度应做不低于一次的深度清洗;隔油池每学期应做不低于一次的深度清洗(冬季须增加频率),清洗报告单扫描件报出租方备案;四害消杀夏季每周一次、冬季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消杀频次(原则上与1-****楼消杀频次保持一致)。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9.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及履约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并接受出租方组织的不定期的监督巡查,月底汇总形成《承租履约考核表》(见附件1),根据考核表规则接受相应的处罚。
2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出租方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
21.监管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出租方及其相关部门和出租方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抽检与监督工作,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出租方在出租物业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
(3)如果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出租方提出整改要求后,拒不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承租方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出租方或出租方聘请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对食堂的抽查、抽检和监督。结果必须对外公布,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承租方承担餐具、食品样品的检验费用,以及检查、评比、评估和评审等费用。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罚金由承租方承担外,出租方扣除三倍罚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2.承租方退出机制:承租方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出租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承租方无法兑现申请承租时的各项承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出租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而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应按出租方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出租方声誉和形象或造成出租方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7)报名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被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9)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文件中第12条第(2)点等具体条款规定的行为), 连续12个月内收到出租方3次警告的。
(10)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2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以及消防、应急管理安全等。
24.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包含承租方聘用人员)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25.承租方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方的管理。禁止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26.应急处置
承租方须提供完整的应急管理方案,保证企业抗风险能力。具体方案须包含以下内容:
(1)出现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出现意外事件、恶意事件引发师生热议甚至社会舆论的应急处置。
27.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金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网(http://****.gov.cn)网站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无记录。
5.意向承租方具有为高校或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承包服务的经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至少1个正在经营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并提供该项目被承包单位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须为“优”/“优秀”)。
6.意向承租方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网站(http://www.****.gov.cn年审上报日期信息查询截图)。
7. 意向承租方在营的餐厅中(或联营档口),具有10家以上市场门店的知名品牌不少于3家(提供现场档口照片及品牌授权书,以及证明品牌在全国门店数量的证明文件)。
8.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本项目履约条件要求并接受本项目履约条件(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网查询单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6.出租方在“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楼
联系人 谢经理;郑经理 联系方式 0755-****7552;0755-****823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用餐区域约1450㎡的公共面积供在校人员就餐使用,入场的承租方需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维修(建筑本体的维修由学校负责)、电费、水费、垃圾处理、易耗品(厕纸、洗手液、消毒液、清洁用具等)消耗等费用。对于公共场所内的桌椅等固定资产有保管、维护责任,如有丢失、人为损坏应进行赔偿维修分摊等。
2.承租方占用公共面积,需要提前向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加使用面积申请,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3.承租方需要确定一名公司管理层负责人负责与校方对接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同时还需确定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团队管理、日常运营规划及与公司、出租方、其他承租方的沟通协调。
4.深圳技术大学北区E****楼餐厅招租的先后成交顺序:依次为经典中式类、特色风味类、烘焙轻餐饮类;选品原则:特色风味类选品不能与经典中式类相同品牌或相似品类、烘焙轻餐饮类不能与前两类出现相同品牌或相似品类;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与E****楼餐厅三个项目的报名,但同一意向承租方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
5.面积是根据业态类型和现场场地确认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读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也可现场考察,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接受物业现状,认同物业招租面积。
6.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7.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编造传播反党、反国家、反社会的言论、信息、视频及书面材料,不得以宗教、风水、维权等名义组织、参与聚众闹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诋毁国家制度、破坏社会秩序、阻碍民族团结等任何形式的活动和行为。
8.交易方式
(1)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2)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3)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监督电话 0755-****0834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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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aWbPZ50BXPVcpvRstj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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