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JYZZ2023006
项目名称:圆墩经济合作社旺公港鱼塭公开招租项目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4月4日00:00
公告结束日期: 2024年4月12日00:00
二、资产信息
1.资产现状:空置
2.地址:赤石镇圆墩村圆正线旺公港路段旁
3.计租面积:13333.33平方米
4.权属情况:属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圆墩经济合作社所有
5.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是
三、招租信息
1.出租期限:1年
2.免租期:无
3.租金是否含税:是
4.签订合同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招租底价:10000元/年
6.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至招租人账户
7.资产用途限定: 用于水产养殖
8.资产瑕疵:
( 1)该渔塭涉及的其中两处斗门,因历史遗留用问题,不包含在本次招租的范围内,若承租人使用该处斗门,需与斗门建造者自行沟通使用费用。
( 2)由承租人牵头并配合周边利益相关农户自行管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斗门设施,养殖过程中如遇台风,水涝等等天灾和其他一切不可控因素(或非招租人自主意识形态行为所至后果),造成产业损失或养殖设施堤坝等损坏,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9.履约条件:
( 1)承租人有责任保证该渔塭现状。但允许自行实施为满足养殖条件而进行的小改造举措(如:塭底清污、排进水改造等),但不得以改造为借口,危害到村集体及周边其他农户利益,特别不得影响村排水沟日常正常排水。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招租人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服从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清污固堤时,招租人有义务在政府规定权利范围内,开具相关证明提供承租人使用,租期到期时承租人有责任恢复该渔塭原貌交还招租人。
( 2)承租人依法制订有关防涝、消防、防保、卫生、防疫、用电、用水、等内容的各项负责措施。并协助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教育、整顿。承租人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标的所有权者的集体利益,并愿意承担因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0.其他补充说明:
( 1)该渔塭水面积、水体的所有权,均归招租人所有。
( 2)如遇国家征用,村集体规划建设,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于渔塭内有养殖的,可给予合理的搬移时间,但招租人不负责承租人一切损失和相关赔偿。按承租人最后搬移时间计,所剩租期由村集体按月份租金折算归还承租人。
( 3)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②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③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④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⑤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 4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汕管〔 2023〕5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 5 ) 招租人 在 招租 公告中关于招租 标的 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招租人 保证本次招租的 资产 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 资产 。
( 6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 标的 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 7 ) 招租 公告中已注明该 资产产权 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 资产 的 产权 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 9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 10 )****城市建设规划或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 11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 12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 资产 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13 )因上述 资产 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 村 集体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 “优先承租权人”***平台无关。
四、交易方式
1.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线下竞价(一次报价);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家,双方可协商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程序终止。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年满 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为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村民。
3. 报名申请文件 :
(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2)户籍证明(若身份证可以证明为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村民则不需提供);
(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见附件)。
4.报名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2日00:00
5.请意向承租方在报名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报名申请文件递交邮箱: zh****@****.com
六、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100元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收款信息:
( 1)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410369000488888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 3)成交人在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持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向交易机构申请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实施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4.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00:00
七、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 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
账 号: 443066292013005536694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八、竞价须知:
1.竞价时间:2024年4月12日10:00
2.竞价地点: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圆墩经济合作社
3.竞价须知:请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于2024年4月12日09: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4.报价要求:不得低于租赁底价
5.报价幅度:1元/月/平方米或1元/月/平方米的整数倍。
6.竞价规则:现场密封,一次报价,价高者得。
九、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汕****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156****2516
邮箱: zh****@****.com
十、出租方信息:
名称: 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圆墩村圆墩经济合作社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赤石街道圆墩村深汕大道 (圆墩派出所东北100米)
联系人:涂书记
联系方式: 139****2069
意向承租方登记表.doc
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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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dp3lo44B1Yy6UPFwMv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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