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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粮所大院内地块和未拆除物业

2026-06-11招标公告-公告其他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603863 项目名称 坪山粮所大院内地块和未拆除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街****号 点击查看坪山粮所大院
面积/数量 8375.92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5+3年,固定合同期为5年,期满后,如片区暂无城市更新计划,同时承租方履约情况良好,且对承租资产投入超过1年租金总额的,可顺延3年租期)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3个月(含在租期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6,206.65元/月(即按照地块租赁单价为5元/㎡/月;房屋建筑租赁单价为10元/㎡/月计算)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3年起,每两年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符合产业导向的租赁用途)
履约条件 一、鉴于本次出租物业毗邻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文武帝宫,根据《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文武帝宫保护范围内坪山办事处停车场与口袋公园项目设计方案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出租标的区域实际现状,承租本物业后,承租方须完成:
1、承租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外观改造整体风格需和文武帝宫的建筑风貌保持协调,确保不破坏文物历史风貌及安全环境。
2、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应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设置污染文物环境的设施;经营活动需按规定向当地政府部门履行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可能产生噪音、震动、灯光干扰等影响文物安全及历史风貌的活动。
3、承租方除用于自身经营使用外,还须在文武帝宫与物业筒仓之间打造具有连续性的景观空间,通过植被配置、步行道衔接、文化小品设置等方式,实现文物与筒仓区域的历史文脉贯通,避免景观断裂或风格割裂。
4、承租方打造景观空间中绿化带或其他绿化设施等需保证绿化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且需符合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该景观空间应作为社区休闲娱乐空间面向全体居民开放,不得设置会员制等排他性消费门槛,确保可用于社区文化、公益讲座等活动的公共活动空间。
5、承租方需配合社区建设需求,在本项目空地区域建成不少于【90】个标准停车位且不少于【10】个新能源充电桩车位(需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具备慢充/快充功能,最终方案以配合社区审核为准且通过政府部门验收。且建成后需对社区特定人群或特定时段实行优惠共享,并在车位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6、租赁范围内须严格按照政府规划强制性要求,配建宽度 6 米、长度 68 米的步行景观道一条。该步行景观道属法定规划强制配套工程,纳入本次租赁标的范围统一计取租金。承租方须严格依据规划审批标准完成建设、日常管养及合规运维,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监督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改变使用功能或占用、封堵景观道。
二、鉴于上述完成事项,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情况,并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公告期间,意向方可就相关情况联系租赁单位(魏小姐,联系电话:137****4333 点击查看)了解完整承租改造要求。意向方一旦报名本项目,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上述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承租方无法完成上述事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项目改造方案及承诺书:
1、改造方案含:明确改造范围、技术标准(需符合政府部门限定的公益用途及社区建设规划中关于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要求)、施工流程、验收指标、改造预算。
2、承诺书需包含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内容(格式自拟):
①严格按照经出租方及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不得擅自变更改造范围、技术标准或降低建设质量;
②确保改造过程中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若因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邻里纠纷等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③自愿接受出租方及政府部门对改造过程的全程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场检查、关键节点验收等),并按监管要求及时整改问题;
④必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以及后续经营。若未按承诺履行改造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方案、工期严重滞后、验收不达标),视为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四、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与加固保证金,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五、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租期第8年月租金数额为标准计算)。
六、加固保证金: 500,000 元(出租方在取得结构检测合格报告后,无息退还承租方缴纳的加固保证金)。
七、由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租赁合同到期后,对到期后三年内承租方所欠租金、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承租方如有法定代表人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
九、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十、其他履约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条款。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
1、拟出租物业为位于坪山粮所大院地块7510.51㎡,房屋建筑物865.41㎡,出租范围毗邻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文武帝宫,承租方承租后,其装修改造、经营活动等所有行为,均须符合文物保护相关规范,契合文武帝宫文物本体历史风貌,确保区域风貌协调统一。
2、出租地块部分硬底化,部分区域存在植被杂乱覆盖,物业以现状交付,除用于停车场经营外,承租方只可用作公益性质项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活化利用,公共休闲娱乐空间、普惠性公益养老服务等使用,相关场地清理、平整、建设等工作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出租物业共设置两个主要出入口,其中一处出入口的通行道路较为狭窄,但由承租方负责自行维护及管理;另一处出入口需使用第三方的权属土地,若承租方需使用,需自行对接第三方土地使用权人(联系方式:程先生,136****3929 点击查看)沟通协商,明确使用条件和使用方案,若产生相关使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物业确认通行条件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因使用第三方土地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土地使用权人或第三方的权益争议、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房屋结构安全等级为C2-C3类,意向承租方可联系招租方查询本物业的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一旦报名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物业的安全现状。承租方需自行投入资金进行加固和改造,做好加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固完成后,由承租方聘请深圳市住建局指定的18家检测机构之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物业进行结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出租物业主体消防手续暂未办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须充分了解并确认本物业现状,审慎评估该物业是否符合自身经营规划与使用需求。若成为本项目成交方,自行负责物业全套消防手续的申报、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相关责任。消防手续办理完毕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报送出租方留档,且必须在消防手续办理完成并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交方不得以物业无建筑规划许可、无主体消防、消防手续办理存在困难等任何相关理由,主张本次招租行为无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6、物业无产权证,权属属于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无变压器,无电梯,物业现为空置状态,移交物业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的租金。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允许承租方以正常运营的方式分租,但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及相关附件,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2.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3.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4.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五、现场踏勘
为保障意向承租方充分知悉本项目情况,科学评估投资风险,审慎决策报名及竞投事宜,招租人将于公告结束前1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25日15:00(如本项目公告期限发生调整延期,踏勘会时间将随公告期相应顺延),地址:深圳****街****号 点击查看(坪山文武帝宫前广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会。意向承租方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参加踏勘会,无论意向承租方是否参加本次踏勘会,是否现场查看标的,意向承租方竞投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资格、拒签合同。
踏勘联系人:魏小姐,联系电话:137****4333 点击查看
六、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
(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6个月租金(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按最终成交价租期第八年月租金数额为标准计算) 其他 加固保证金500000 元(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一)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重新公开招租。
(二)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三)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形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月,按整数倍进行加价,详见竞价文件,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23时59分59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①提交营业执照;②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项目经理在招租公告公示期满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查询网站:
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和https://****.gov.cn 点击查看)。
3、意向承租方未发生过因违法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在经营或管理的停车场业绩(提供有效期内的《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或停车场管理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章页)。
5、意向承租方具有物业管理、运营业绩(提供管理或运营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章页)。
6、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须对物业进行加固、装修改造(提供《改造投入及违约后果知悉函》,格式自拟,明确已充分知悉项目改造的投入要求、监管要求及违约处理后果,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拆除情况、涉诉情况、改造要求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所有条款,并同意承担现状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8、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因经济纠纷导致发生诉讼案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9、意向承租方在成交后由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租赁合同到期后,对到期后三年内承租方所欠租金、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提供①连带担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项目经理在招租公告公示期满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查询网站: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
1、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
2、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6、提供有效期内的《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或停车场管理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章页;
7、提供物业管理或运营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章页);
8、《改造投入及违约后果知悉函》,格式自拟,函中须明确已充分知悉项目改造的投入要求、监管要求及违约处理后果,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9、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①承诺未发生过因违法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②承诺在报名前已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拆除情况、涉诉情况、改造要求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所有条款,并同意承担现状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③承诺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因经济纠纷导致发生诉讼案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④承诺在成交后由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租赁合同到期后,对到期后三年内承租方所欠租金、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0、提供意向承租方承诺函(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具体格式详见招租公告附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相关信用信息查询;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com 点击查看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755-****4494 点击查看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企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产权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产权情况。
5.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6.固定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城市更新等情形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实际投入的装修及改造补偿归承租方所有,补偿金额由出租方会同征收实施单位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承租方对此无异议;固定租期届满后发生征收、城市更新的,相关装修及改造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8.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不配合或阻挠出租方(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上级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等)进场对物业日常或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出现三次以上,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追究违约责任,扣除承租方一个月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且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五日内重新补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0.重点提示:出租标的土地和房屋近期涉及一起与城市更新开发商的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目前正由法院审理中,意向承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充分了解物业现状、涉诉情况,自行审慎考虑相关法律风险。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土地和物业进行现场踏勘、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踏勘联系人:魏小姐137****4333 点击查看)。
12.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所招租土地和物业的现状、涉诉情况及其他瑕疵,不得以此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减租、解除合同或其他有损出租方权益的诉求。
1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4.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租人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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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eA8Itp4Bni4p5U9Xe2p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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