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医疗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6-2027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不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市场调查公示(二次)

2026-03-31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福建 - 宁德市 - 福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
项目预算 200万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宁德市 - 福安市
采购单位 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联系方式 0593-***2616
更多联系方式 陈女士 0593-***088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福安市“社会治理+保险”项目

二、采购人: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服务地点:福安市

四、项目预算:200万元

五、采购内容

(一)投保人

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保险期限

一年,自2026年5月31日零时起至2027年5月30日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内容及要求

1.保险项目清单

序号

保险项目

承保辖区

保障(救助)对象

1

交通事故救助保险

福安市行政辖区内

具有投保人所辖户籍的行为自然人或在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行为自然人,简称居民。

2

治安、刑事案件救助保险

3

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责任险

4

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保险

在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

5

公共区域意外(含非正常死亡)救助险

在福安市行政区内的行为自然人

6

见义勇为(含志愿者)意外救助险

7

执法行为政府救助责任险

被执法对象、在押人员、已决人员及留所服刑人员。

8

化解信访问题救助保险

具有投保人所辖户籍的行为自然人或在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行为自然人,或“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含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涉及人员。

2.保障方案及要求

2.1交通事故救助保险

2.1.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1.2保险方案如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交通事故救助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6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3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

3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

1万元

2.1.3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害程度

赔付处理

(按责任限额的%)

(一)

死亡

100%

(二)

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

100%

(三)

二级伤残

90%

(四)

三级伤残

80%

(五)

四级伤残

70%

(六)

五级伤残

60%

(七)

六级伤残

50%

(八)

七级伤残

40%

(九)

八级伤残

30%

(十)

九级伤残

20%

(十一)

十级伤残

10%

2.2治安、刑事案件救助保险

2.2.1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承保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治安、刑事案件(***网络诈骗案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自案发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的,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方案在限额内对受害人人身及财物的损失予以赔偿。对保险人已赔付的案件,保险人拥有依法对责任方在已支付的赔偿额度内享有追偿的权利。

2.2.2赔偿方案

(币种:人民币)

最高累计责任限额

70万元

保障范围

受损情形

赔偿标准

治安、刑事案件

受轻微伤及以下(不受伤除外)

一次性赔偿2000元

受轻伤

一次性赔偿1万元

受重伤

一次性赔偿5万元

造成死亡

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财物损失5000(不含)以下

一次性赔偿1000元

财物损失5000—10000元(不含)以内

一次性赔偿2000元

财物损失1万元—10万元(含)以内

按10%赔偿,最高6000元

财物损失10万元以上

按10%赔偿,最高2万元

电诈案件(福安市辖区内)

年度最高理赔限额

30万元

盗窃案件(福安市辖区内)

盗窃损失5000(不含)以下

每户一次性赔偿1000元

盗窃损失5000—10000元(不含)以内

每户一次性赔偿3000元

盗窃损失1万元(含)以上

每户一次性赔偿5000元

注:①在保险期限内,每次案件每人(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合计)最高赔偿人民币10万元。

②上述涉及造成受害人死亡且执行不能或信访案件,经法院或信访部门出具证明,保险人同意后,赔偿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

2.3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责任险

2.3.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或流动人口在承保区域内,遭受精神病人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财产损失补偿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3.2保险方案如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精神病人伤人救助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3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含医疗赔偿限额和财损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赔偿限额

3万元

鉴定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5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0.2万元

2.3.3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害程度

赔付处理

(按责任限额的%)

(一)

死亡

100%

(二)

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

100%

(三)

二级伤残

90%

(四)

三级伤残

80%

(五)

四级伤残

70%

(六)

五级伤残

60%

(七)

六级伤残

50%

(八)

七级伤残

40%

(九)

八级伤残

30%

(十)

九级伤残

20%

(十一)

十级伤残

10%

2.4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保险

2.4.1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未成年人因受伤害或公安、教育部门会商认定需启动救助的侵害事件,经公安局认定并启动救助的,保险人按照启动救助的金额、项目及以下约定给予赔偿。

2.4.2保险方案如下:

最高累计责任限额

40万元

意外伤亡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

3万元

医疗费

累计责任限额

2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6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2万元

护理照看费用

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

每日50元;

每次30天;

年度最高360天

生活部分无法自理的

每日25元;

每次30天;

年度最高360天

照看费用

每日30元,每次30天,年度最高360天

生活费用补助

每日50元,每次30日,年度最高360天

精神抚慰金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2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3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0.3万元

2.4.3伤残等级赔偿方案: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残程度

百分比

(一)

死亡、一级伤残

100%

(二)

二级伤残

80%

(三)

三级伤残

65%

(四)

四级伤残

55%

(五)

五级伤残

45%

(六)

六级伤残

25%

(七)

七级伤残

15%

(八)

八级伤残

10%

(九)

九级伤残

4%

(十)

十级伤残

1%

2.5公共区域意外(含非正常死亡)救助险

2.5.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含非正常死亡)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人身伤亡救助金和医疗费用的,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2.5.2保险方案如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公共区域意外(含非正常死亡)救助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5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8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责任险

3万元

2.5.3伤残等级赔偿方案:

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按伤残等级乘以伤残赔付比例确定。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残程度

百分比

(一)

死亡、一级伤残

100%

(二)

二级伤残

80%

(三)

三级伤残

65%

(四)

四级伤残

55%

(五)

五级伤残

45%

(六)

六级伤残

25%

(七)

七级伤残

15%

(八)

八级伤残

10%

(九)

九级伤残

4%

(十)

十级伤残

1%

2.6见义勇为(含志愿者)意外救助险

2.6.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及市委社会工作部门认定的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活动过程中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见义勇为是指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或约定救助义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

2.6.2保险方案如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见义勇为(含志愿者)意外救助险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1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伤亡救助限额

3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3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万元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0.5万元

2.6.3伤残等级赔偿方案

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按伤残等级乘以伤残赔付比例确定。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残程度

百分比

(一)

死亡、一级伤残

100%

(二)

二级伤残

90%

(三)

三级伤残

80%

(四)

四级伤残

70%

(五)

五级伤残

60%

(六)

六级伤残

50%

(七)

七级伤残

40%

(八)

八级伤残

30%

(九)

九级伤残

20%

(十)

十级伤残

10%

2.7执法行为政府救助责任险

2.7.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福安执法执纪部门或在福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被执法对象、在押人员、已决人员及留所服刑人员、在被执法期间及在押期间因疾病、意外等造成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非医保部分费用),经公安部门认定需启动救助且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情形,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执法期间包含指定、备用羁押场所及监视居住点、疫情隔离点)。建议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保险报销期控制在1个月内。

注:医疗费用包含门诊费用、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支出的,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规定的完全自费或部分自费医疗费用(不包括保健品、补品)费用。

2.7.2保险方案如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执法行为政府救助

被执法期间及在押期间死亡的,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40万元

被执法期间及在押期间因意外导致伤残,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10万元

医疗费用救助,每人最高救助限额

15万元

2.7.3伤残等级赔偿方案

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按伤残等级乘以伤残赔付比例确定。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残程度

百分比

(一)

死亡、一级伤残

100%

(二)

二级伤残

80%

(三)

三级伤残

65%

(四)

四级伤残

55%

(五)

五级伤残

45%

(六)

六级伤残

25%

(七)

七级伤残

15%

(八)

八级伤残

10%

(九)

九级伤残

4%

(十)

十级伤残

1%

2.8化解信访问题救助保险

2.8.1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救助对象因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的救助项目,或因含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致信访群众及维稳人员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人按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2.8.2保险方案如下:

(1)救助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由市信访局确认;

(2)救助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上的,由政法委牵头,市信访局、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单位参与研究确认;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责任限额

意外事故

年理赔限额

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死亡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限额

2万元

信访救助

信访救助年理赔限额

180万元

单次信访救助

10万元

2.8.3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偿时,应提交下列索赔材料:

(1)市信访局出具确认申请报告;

(2)相关单位申请信访救助的申请报告;

(3)信访人息诉息访承诺书;

(4)信访事项化解责任的县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直接救助信访人的,需提供信访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以上两种出险方式由市信访局确定一种;

(5)信访案件出险时间以乡镇(街道)或市直单位向信访局申请时间为准;

2.8.4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按伤残等级乘以伤残赔付比例确定。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等级约定从十级伤残开始赔偿。保险人按照下表约定的赔偿比例,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赔偿。

项目

伤残程度

百分比

(一)

死亡、一级伤残

100%

(二)

二级伤残

80%

(三)

三级伤残

65%

(四)

四级伤残

55%

(五)

五级伤残

45%

(六)

六级伤残

25%

(七)

七级伤残

15%

(八)

八级伤残

10%

(九)

九级伤残

4%

(十)

十级伤残

1%

2.9特别约定

①以上1至7项保险项目所有理赔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第8项保险项目所有理赔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采取简易流程理赔,即由业主单位指定相关部门出具相应说明或申请表即可;

②以上1至8项保险项目理赔项目收集材料时均不需要提供理赔人困难证明材料;

③承保单位应就化解信访问题救助险制定救助合同供信访人签订,并承担信访人违约追偿责任。

④本项目各项保险赔偿限额及保障内容,不受投标人所投报价的高低而调整。

六、不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

该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万元,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不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不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异议的,将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可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举证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单位。

本次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3日止

地址:****路****号****大楼四层

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593-***2616,电子邮箱:zf****@****.com

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41/II46Q50BXr5-c_nqbjUh.html

福建医疗招标
福州市医疗招标
厦门市医疗招标
莆田市医疗招标
三明市医疗招标
泉州市医疗招标
漳州市医疗招标
南平市医疗招标
龙岩市医疗招标
宁德市医疗招标

医疗分类招标

B超 CRRT机 PT床 一次性注射器 中心供氧 人工肺 体温仪 体温枪 体温筛选机 体温表 体温计 促通仪 保温箱 光谱仪 内窥镜 凡士林 分析仪 刺激仪 加温仪 医用x射线 医用材料 医用棉球 医用气体 医用纱布 医用耗材 医疗废弃物 医疗设备 医院电梯 发光仪 发热 口罩 口腔设备 吸引器 吸氧机 吸痰器 呼吸机 喉镜 器械柜 复苏机 多普勒 婴儿舱 射线机 干燥柜 康复器 彩超 心电图 心电图机 心脑肌电图仪 急救箱 手术仪 手术刀 手术器械 手术床 手术显微镜 打片机 抗疫 抢救床 抢救推车 抢救箱 抢救车 护目镜 担架 按摩床 排痰机 排石机 接种 支气管镜 救护车 敷料柜 方舱 无菌纱布 暖箱 核酸 检查仪 检查床 检查镜 检测仪 橡胶手套 止血钳 氧气吸入器 氧气瓶 氩气刀 治疗仪 治疗机 治疗椅 注射器 注射泵 注射用水 洁牙机 洗胃机 测序仪 测温仪 消毒器 消毒机 消毒液 清创机 灭菌器 熏蒸机 牵引床 理疗仪 生理仪 生理盐水 电导仪 疫苗 疫苗 病床 病理扫描仪 监护仪 监测仪 种植机 绷带 肠镜 胃肠镜 胆道镜 腹腔镜 膀胱镜 艾灸床 艾灸机 营养泵 蜡疗机 血氧测量仪 血滤机 血透机 观察床 诊察床 诊疗床 试剂 起搏器 超声刀 转运床 轮椅 输尿管硬镜 输尿管镜 输液架 输液泵 透析机 铁喉镜 防护帽 防护服 防护面罩 防护鞋帽 防疫 除颤仪 隔离点 雾化吸入器 雾化器 颈托 额温枪 验光台 高频电刀 麻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