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项目名称: | ****大楼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007 |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19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12:00时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28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7日17:00时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备注 : | 无 |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中心/深圳市建筑工务****中心/深圳市建****中心 | 经办人: | 彭工 |
| 办公电话: | 88124817 | 传真: | |
| 手机号码: | 173****6008 | 电子邮箱: | |
| 通讯地址: | ****大厦 | ||
标段信息1
| 标段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007001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标段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4 12:00 | ||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 | ||
| 项目名称: | ****大楼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 | ||
| 招标部分估价: | 11743.82177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 ||
| 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二次竞价: |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内/室外)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无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
标段信息2
| 标段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007002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I标段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4 12:00 | ||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 | ||
| 项目名称: | ****大楼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 | ||
| 招标部分估价: | 6886.13405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 ||
| 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二次竞价: |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直梯(含普通客梯、消防功能电梯、无障碍电梯、货梯、医用电梯等)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无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
标段信息3
| 标段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007003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II标段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4 12:00 | ||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 | ||
| 项目名称: | ****大楼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 | ||
| 招标部分估价: | 6889.537854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 ||
| 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二次竞价: |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直梯(含普通客梯、消防功能电梯、无障碍电梯、货梯、医用电梯等)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无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
标段信息4
| 标段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007004 |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建筑****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V标段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4 12:00 | ||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0-47-01-706626 | ||
| 项目名称: | ****大楼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 | ||
| 招标部分估价: | 6889.761744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 ||
| 评标方法: | 综合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是否二次竞价: |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直梯(含普通客梯、消防功能电梯、无障碍电梯、货梯、医用电梯等)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无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级或以上级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等两个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注:上述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
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 无 | |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网(https://www.****.com“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gov.cn。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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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5/mHJPC4oBLrlj_wdLDwj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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