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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四〇四医院“熏蒸治疗仪”采购公告

2026-06-04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四川 - 绵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预算 2.5万
省份/直辖市 四川 地区 绵阳市
采购单位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 查看44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80****2630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熏蒸治疗仪

2.预算:2.5万元/台,数量:1台

二、项目要求:

★通道数:双通道独立控制,可满足两个部位或两个病人同时治疗。

1、具有双通道“一键启动”治疗功能。

2、额定安全最大加液量≥5L。

▲3、≥9寸彩色液晶触摸屏。

4、预热、保温及治疗功率≥3档连续可调。

5、预热温度至少50℃-85℃连续可调,加热到设定温度后,自动停止加热并进入保温模式。

6、治疗时间至少0min-80min连续可调,具有记忆功能,治疗结束有声音提示。

7、有治疗次数记录功能。

8、从常温加热到97℃±3℃的时间应≤14min。

▲9、熏蒸药罩平面旋转角度≥180°;和机器连接的关节臂可向前后左右倾斜,倾斜角度≥45°;和熏蒸药罩连接的关节臂治疗面径向旋转0°-180°可调,倾斜调节0°-90°可调。

10、内置一体式全透明冷凝水箱、液位可视。

▲11、采用废液桶收集废液,且废液桶位于加热箱正下方,加热箱到废液桶的排液管为直管。

12、治疗过程中,药液温度超过105℃±2℃时、治疗仪容器压力超过40kPa±2kPa时,治疗仪停止加热,并有声音和光的提示信息。

13、采用外置固定式红外皮肤温度监测,和蒸汽出口分开。

14、温度传感器精度≤±1℃。

15、治疗仪监测到皮肤温度超过45℃±2℃时,治疗仪停止加热,并有声音和光的提示信息。

16、至少具有四重安全防护:缺液防护(防干烧)、药液超温防护、容器超压防护、皮肤温度超温防护。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原厂保修期不低于5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的培训。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原厂全新产品。

4.项目价格包含相关设备附件、人工及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

6.交货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

7.国产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3个月;进口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6个月。(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1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2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2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9.采购人验收合格前,货物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涉及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①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②提供培训,保证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如未达到,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所约定的货款;

③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需承担相关售后维修费用;如质保期内货物经供应商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更换全新货物或退货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1.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分为商务、技术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性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五、评定方式:经磋商后的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审依据

1

报价(35.5%)

35.5

1.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分值。评审价格=磋商报价。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指标和配置(43.5%)

43.5

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43.5分。

(1)标有“★”项目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

(2)带“▲”的参数共3项(共计24分):每有一项带“▲”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24分基础上扣8分,扣完为止。

(3)不带“★和▲”的参数共13项(共计19.5分):每有一项不带“★和▲”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19.5分基础上1.5分,扣完为止。

注:1.标有“★”参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标有“▲”参数条款为重要条款,若不满足、将作重大扣分项处理。

2.标有“▲”参数条款,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或所投产品实物照片或所投产品铭牌照片或所投产品实物界面显示照片,除上述技术支持资料外的其他证明资料(如彩页资料、技术白皮书等)均无效。

3.未标有“★和▲”的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投标时需如实应答,应答缺项或应答负偏离视为负偏离,作相应扣分处理。

4.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3

技术实施方案(5%)

5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备品备件供应、③安装调试、④人员培训及验收、⑤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

注:缺少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具体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无具体实施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内容交叉混乱、语言描述出现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

4

售后服务(13%)

5

在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方案、②售后机构网点及人员情况、③应急处理方案、④设备故障维修响应及处理时间、⑤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及质保期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或缺陷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1、内容满足需求是指:①符合采购项目情况且有具体的阐述;②阐述从采购需求出发提出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2、①不足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②缺陷是指:单项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语言描述出现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

8

投标人可在项目质保5年的基础上延长质保,每增加1年质保得4分,最多得8分。

5

履约能力(3%)

3

投标产品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销售三级医院(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有效业绩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有效业绩是指: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系列的产品销售业绩;(2)投标人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采购合同扫描件;(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对自身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磋商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注: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若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9.2若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9.3 中标供应商若不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全套资质文件及授权关系链全套资料(提供承诺函);

七、磋商文件须密封(1. 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 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技术应答。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分项报价及配件、耗材须注明各产品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②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包括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支持资料、彩页资料、中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

③技术参数差异偏离情况等(如实填写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响应表,并注明佐证页码【格式自拟】);

④商务应答表;

⑤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5.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1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com 点击查看(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熏蒸治疗仪+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6年06月16日下午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招标采购处办公室(医院跃进路大门左侧住宅楼7幢二楼)

十二、采购人:绵阳四〇四医院

十三、项目咨询电话:0816-***3461 点击查看 技术咨询电话:李老师180****2630 点击查看

十四、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信息平台、绵阳四〇四医院门户网站 。

绵阳四〇四医院

2026年06月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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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589/eM6hkJ4BLRKCxEZf-x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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