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PSJY2022176886)
( 请前来递交应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大楼需提供 绿码及 24小时以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否则无法进入 谈判 现场。 )
根据《关于加强坪山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试行)》(深坪国资〔2021〕44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 “交易集团”) 受 深圳市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就 ****城****楼房物业项目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 租赁物业概况
1. 地址:****城****楼房。
2. 租赁物业交易面积: 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1082.05 ㎡。其中商铺面积 1082.05 ㎡。房地产证情况 有 。
3. 出租用途: 商业(不得经营餐饮业) 。
4. 租赁年限: 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 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为准 ) 。
5. 免租期: 1个 月。
6. 招租底价及递增: 月租金单价 ≥ 38 元 / 平方米 ,每两年递增一次 ,递增 10 % 。月租金均为含税价。
7. 物业是否空置: 是 。
8. 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内。
9. 履约保证金 :成交月租金的两倍 。
10. 其他费用:需向出租方缴纳物业管理保证金、公共事业费保证金。
11. 物业管理费由成交人承担,水、电工户由成交人与物业管理公司自行对接 。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3. 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
二、 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2.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出租用途不得经营餐饮业(提供承诺书)。
三、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 2022 年 3 月 31 日 9:00 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 9:00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并按照要求 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应答文件 。
1. 意向承租人 须在 报名时间内 将交易保证金 ¥82235.80 (大写: 捌万贰仟贰佰叁拾伍 元捌角 ) 汇入到指定账户, 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 。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90200176917273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备注: 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 PSJY2022176886交易保证金 ” ; 2.原则上保证金付款人须为本人或企业自身对公账户,若委托他人账户缴纳,需提供经双方盖章签字的委托协议;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 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
2. 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 应答 文件开始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9:30 ;
②递交 应答文件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10:00 ;
③递交 应答文件 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 ****楼;
④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应答文件 恕不接受 ;
⑤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 (请前来递交应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大楼需提供绿码及 24小时 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无法进入 开标 现场。)
3. 质疑 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 9 : 0 0 前将对招租文件 和交易公告 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 。 交易集团 将在收到 意向承租人 的书面质疑后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发布延长交易公告期限的通知,每次延长不少于 5个工作日,延长公告期限次数不超过2次 ; 信息公告期限内只有 1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 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五、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28****99 。
六、 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 2021〕100 号)要求收取,由 承租方 支付 ;
|
收费对象
|
业务情形
|
收费标准(人民币)
|
|
承租方或招租方
|
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且采用协议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的项目:1.交易对象为原承租人;2.在交易信息正式发布前招租方已经市、区级政府或市、区国资部门、集资部门确定承租方的(提供证明资料)
|
3000 元
|
|
其他方式
|
按首年月租金*50%或
租赁期内总租金 1%
(孰低原则)收取
|
2.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 3个工作日内 按照《付款通知书》 向 交易集团 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 和交易服务费 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 交易 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 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 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 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 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 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八、 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 联系方式
招租人: 深圳市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8****99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 ****楼办公室
联系人: 彭 工 / 石 工 联系电话: 0755- 28477217/89381591
传真电话: 0755-****9273
附件: ****城****楼房物业招租文件及产业准入承诺书等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