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前来递交 响应 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大楼需提供 绿码及 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否则无法进入。 )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 2020〕18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 “交易集团”) 受 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委托,现就 坪山迎宾馆第 8 层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采用 公开招租 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 租赁物业概况 1. 地理位置:坪山区马峦街道新合路的坪山迎宾馆第8层。 2 . 出租用途:根据物业类型,可用于办公、商业、公寓、旅馆用房。 3 . 出租面积:24间房共1930㎡(产权情况:坪山区政府,非商品房)。 4 . 租赁年限: 5 年(到期可协商续期)。 5 . 免租期:无装修免租期。 6 . 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22元/㎡/月(不含税),月租金单价年递增1元/㎡(即5年内年均增长率3.4%)。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8 .物业现状:空置 9 .是否以物业为主体对外委托运营:否 10 .履约保证金:3000元. 二、 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或者法人依法设立并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 9:00 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 9 :00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附件,并按照要求交 纳交易保证金、准备报名资料 ( 响应文件 ) 。 1. 意向承租人须在 报名时间内 将交易保证金 ¥ 3000 .00 (大写:叁仟元整) 汇入到指定账户, 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 。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90200177037068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备注: 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PSJY2022176907交易保证金” ; 2.原则上保证金付款人须为本人或企业自身对公账户,若委托他人账户缴纳,需提供经双方盖章签字的委托协议;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2. 响应 文件的递交 ① 递交 响应 文件开始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9 :30 ; ② 递交 响应 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1 0 :00 ; ③ 递交 响应 文件地点 : 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 ****楼; (请前来递交响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大楼需提供绿码及 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无法递交报名文件。) ④ 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⑤ 递交的响应文件需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一式三份,需密封递交。 3. 响应 文件审查时间: 2022 年 5 月 12 日 1 0 :00 (北京时间)。 将根据 “ 响应 文件审查表 ”进行审查。 4. 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 1 0 :00 前将对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收到意向承租人的书面质疑后 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 交易方式的确定 1 .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为 3 家或 3 家以上,采取竞价; 2 .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只有 2 家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3 .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只有 1 家时,经区国资局批准,并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该物业出租给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五、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0093 。 六、 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2.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 ( 响应 ) 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 ( 响应 ) 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八、 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 2020〕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 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5 .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1 0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6 .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九、 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 联系方式 招租人: 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0093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 ****楼办公室 联系人:石工 /彭工 联系电话:89****91、28477217 传真电话: 0755-****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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