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中医医院(颐康养老院)老年人托养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广发改〔2024〕154号),核定我院(颐康养老院)老年人托养服务收费标准,文件明确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现该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已届满,经院部研究决定延续执行(广发改〔2024〕154号)文件核定的原有老年人托养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范围等均不作调整。现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服务对象监督咨询。
特此公示。
附件1:广元市中医医院(颐康养老院)床位费收费标准.docx https://www.****.cn 点击查看
附件2:广元市中医医院(颐康养老院)护理服务费标准.docx https://www.****.cn 点击查看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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