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5917
通讯地址:****路****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邮 编: 344100
|
项目名称 |
抚****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以南,水厂路以西地块 |
|
环评机构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抚州市临川区残疾人联合会拟投资7600万元在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以南,水厂路以西地块建设“抚****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为7985.81m2,总建筑面积为11804.03m2。设计康复床位120张。 本项目主要设立康复门诊部、肢体残疾康复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部、视力康复部等专业科室,不设置传染病科室,不接收传染病患者,不设核酸实验室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道路及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冲洗;运输易扬尘物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距离敏感点近的、扬尘大的作业点设置围挡和喷淋装置。施工过程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源于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和汽车尾气。项目营运后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全封闭结构,臭气经收集后通入生物接触氧化池中通过生物过滤工艺进行除臭,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关于废气的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口设置于绿化带内,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SO2、NOX和烟尘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通过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通风条件,尾气经设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2.5m高竖向井排放,且排气口设置于绿化带中,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做好机械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雨天对各类机械及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医疗用水、生活污水、检验用水和洗衣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和临川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各指标从严执行),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临川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抚河。 3、噪声 施工期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规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源设备同时使用,在必要时应该设置移动隔声屏障。 运营期院内风机、水泵等噪声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对水泵安装减振、隔振措施,经过减震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医院出入口进出车辆禁止鸣笛、降低车速,可有效降低项目场区内汽车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医院内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小,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等要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各种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丢弃于施工现场。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紫外线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桶/袋分类妥善保存,集中收集妥善保存于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设置收集桶,分类收集,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705/aXxuRJEBfnrGugmDn--B.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