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处置一批报废资产,请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对本批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卫生等行业的规定,并提供对应资质证明文件。
2.企业须符合《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同时提供对应证明资料。
3.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4.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给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进行本批次报废资产中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将其交由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处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本批次报废资产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故供应商应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若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潜在供应商报价应大于或者等于最低限价人民币:17151.00元(大写:壹万柒仟壹佰伍拾壹元整),低于为无效报价。以有效报价排序,价高者得,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则进行二次报价。
2.所有报废资产按照整体报价。
3.报价时须现场查验报名资质资料原件,如无法提供或查验不合格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临床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中标供应商负完全法律责任。
5.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三日内付清货款(货款缴入我院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要确保在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的报废资产清运出场并将场地清理完毕。拆卸费、运输费、清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6.中标供应商在资产拆卸回收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资产回收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违规操作等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在处置或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坏设施设备的现象,中标供应商则须按照损坏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四、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 9月28日下午17点前提交有关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27****@****.com参加报名,逾期不得报名,不能参与比价。
2.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无需打印(报名表见附件一。
3.按要求准备资质资料,盖鲜章,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与资质资料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邮件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必须一次性提交,逾期不收。
5.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6.我院初定于2026年10月10日上午9时查看报废资产现场,查看现场后进行统一报价,报价单由我院统一提供。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如有时间变动另行公布。
7.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未报名且未踏勘现场者不得参与报价。
五、联系人:李老师0816-***4134 公示及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下午17点,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附件1: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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