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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6〕1号)要求,我市统一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我院执行的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通知如下。
(一)整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96项。
(二)整合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2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81项。
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明确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三、严格执行文件内容
(一)我院严格对照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项目要素,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后的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规范后的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 附件: | 资医保发〔2026〕1号 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
安岳县中医医院
2026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物价科
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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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767/W2N5Tp0BXPVcpvRsgv7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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