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拟开展门诊便民自助售卖服务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息,诚邀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YZZCG2025-016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在门诊区域放置自助轮椅、自助售货机、自助复印机、充电宝等终端设备,为医患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满足医患的需要。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医院收取本项目供应商自助售卖终端设备的医院感染管理、保洁、水电等综合管理费用,自助轮椅不低于500元/年;自助售货机不低于550元/月/台;自助复印机不低于500元/年/台;共享充电宝不低于150元/月/台。费用按年度结算,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6.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提供。
8.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管理要求;供应商需持有医院所在地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以上材料提供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服务能力要求
1.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
2.提供同类设备的成功案例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提交报价单和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人员配置及服务方式。
五、信息征集时间及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17:00前(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2.征集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仁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科。
调研资料外包装需清晰标注“门诊便民自助售卖服务项目调研资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收件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楼****楼采购科办公室。
4.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8016
六、其他说明
1、邮寄纸质资料推荐使用顺丰或京东快递,其他快递可能导致文件延迟接收。
2、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比选结束后,***网公告发布,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附件1自助服务项目需求更新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805/Uz0fyJYBuepP39AINGDJ.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