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8)4号)中,第四条“审核通过的新增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制定了自主定价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现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规划财务部医保物价组,联系电话:0871-****5681
附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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