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用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用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属于在用设备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该服务项目因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受限,设备维修配件专机专用,只能由原厂授权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路****号五层5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一来源论证专业人员:丁启能(****中心副主任技师)、钱家文(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段家国(楚雄州中医医院高级会计师)。
2 、综合论证意见:该项目属于在用设备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该服务项目因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受限,设备维修配件专机专用,只能由原厂授权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种情形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杨翠琼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878-***3019
2.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878-***2365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晓初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
联系电话:0878-***698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磁共振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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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912/qIpyGowBkNKg6NPLTq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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