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 20 2 4 年 4 月 22 日- 20 2 4 年 4 月 26 日。
联系电话: 0379-****2934
通讯地址: 宜阳县文明东路 6号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 室内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搬迁项目
2、 建设地点: 宜阳县香鹿山镇中兴路 7号院内东侧
****楼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正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 1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3万元。 项目性质:新建。种类和范围:使 用 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拟****路****号****楼开展无损探伤检测,计划将现有探伤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另新购一台X射线探伤机,即在厂房内新建一座整体铅房和一座探伤室,在探伤室内使用两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无损探伤检测服务。(射线装置为:1台深海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Seamaster Standard 320型工业CT,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13mA,属于非医用Ⅱ类射线装置;1台甘尔美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FC160-P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为6.25mA,属于非医用Ⅱ类射线装置;1台瑞士COMET&MXR225X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为8mA,属于非医用Ⅱ类射线装置)。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一)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 X-Y辐射监测仪器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 1月31日前报送。
(六)按规定申领 “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6、 环评结论: 《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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