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楼项目室内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GXTZ-ZB-2020第(210)号】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楼项目室内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210)号
三、招标人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
地址: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一号
联系人及电话: 卓工,0774-206503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御山帝景1栋3单元402房
项目联系人:小 梁,联系电话:0774—203123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19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5月29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其他要求”原为:“提交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更改为:“提交近3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同时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此内容的相关要求。
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的:“(9)施工承诺书(10)投标承诺书(11)纳税承诺书;承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纳税款”内容,排列序号相应顺延。同时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以上内容的相关要求。
3、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中的:“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一项内容,同时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1包装、密封”原为:“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或投标文件电子版”,现更改为:“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贰亿柒仟玖佰柒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279,743,100.00)。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关于“具备高级职称”的内容更改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分值构成”原为:“技术标评审部分:60分,商务标评审部分:30 分,企业信誉实力分:10分”,现更改为:“技术标评审部分:35分,商务标评审部分:60 分,企业信誉实力分:5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原为:“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现更改为:“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35分)”。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合格标准”原为:“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60%。技术标满分为100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60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60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现更改为:“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5%。技术标满分为3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21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21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原为:“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30分)”,现更改为:“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60分)”。
1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商务标评分标准(2)”原为:“(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30%”,现更改为:“(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60%”。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4)”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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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
本部分由经济类专家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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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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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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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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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承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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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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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
现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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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满分5分) |
本部分由经济类专家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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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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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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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明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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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承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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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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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
1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1.5 文明施工”原为:“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要求。(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承包人负责。(7)承包人制订安全文明措施时应考虑施工现场各方的施工主体的交叉作业的影响因素”,现更改为:“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遵守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的规定, 本项目土方运输必须全部使用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承诺,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梧建[2018]1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通告[梧建〔2019〕119号]编制)工地扬尘治理方案及扬尘治理承诺书(扬尘治理方案及落实措施(根据《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梧建[2015]1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梧建[2015]239号)编制”。
1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1原为:“(2)……施工图预算评审时:……。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仅列出本工程……市财政评审单位收到发包人关审资料……”,现更改为:“(2)……施工图预算评审时:……。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仅列出本工程……市财政评审单位收到发包人送审资料……”。
15、商务标(一)投标函格式中原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 (签字或盖章)”,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 (签字或盖章)”,同时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此内容的相关要求。
1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4增加:“(3) 农民工工资支付 1)农民工工资应与其它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工人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专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2)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按与承包人约定的农民工支付比例,将工程人工费分账支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3)承包人依据分包专业工程进度,按与分包人约定农民工支付比例,通过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将分包工程的人工费分账支付到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业分包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其余分包工程进度款项由承包人支付到分包人的单位基本户。4)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5)农民工工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6)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4)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账号: (5)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管理制度、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全面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发放。
施工总承包企业与甲指分包单位进行独立管理,分别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项目人员登记、考勤、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二)工程项目开工后15***平台完成项目账号注册,将所承包项目全部建筑工人***平台,并实时更新,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三)***平台上传与建筑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逐步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应用;(四)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建筑工人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平台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建筑工人的工资卡(“桂建通”卡),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日;(六)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施工现场考勤管理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开工后,严格落实建筑工人与项目管理人员的日常考勤,***平台完成数据对接”。
1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0年6月10日10时00分”,现更改为:“2020年6月15日9时30分”。
招标人:梧州市工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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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97/4OuqYHIBo2VON-2SVN7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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