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采购
产品的通知(第二十批批次1)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废止***网和采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函〔2023〕234号)有关要求,9月1日起停止***网采购,医用耗材统一按照《自治***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网。现将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申报的产品进行公布,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结果
***网采购第二十批批次1的产品见附件1;审核不通过产品见附件2。审核不通过原因及Code信息请自行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库子系统查看,2023年9月25日前按审核不通过原因补齐材料或重新填报信息并申报,***网采购第二十批批次2,逾期不补齐材料或审核不合格的按《自治***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网。申报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确认无误后再申报。
二、选配送事宜
(一)选配送要求
1. ***网采购产品(第十九批)的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
2. 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3. 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4. 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5. 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二)选配送方法
1. 生产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选配送;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确认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确定关系后,医疗卫生机构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在已确定的配送关系中选择配送企业。
2. 不会操作的企业,请打开广西壮****中心网站(http://****.gov.cn),选择“服务大厅”栏目,进入服务大厅页面,找到“****中心”栏目,****中心页面后,选择“药械采购”子栏目,找到相应操作手册下载。
三、注意事项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明确:通过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其他方***网、中标资格,***网、中标结果造成影响的;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既遂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不接受主动修复,失信等级需记录3年。
***网资格、***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
附件: 1.***网采购产品汇总表(第二十批批次1)
2. 审核不通过产品汇总表
广西壮****中心
2023 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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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97/_tjerIoBti326gA4rCl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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