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BLZB-2026-0303;
1.2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吸引活检针等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026-2029年);
1.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1.4最高限价:300000.00元;
1.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采购,更好服务好临床工作,提升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质量,对我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服务中涉及到的耗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中标方承担耗材运输、配送、培训等相关费用。需要中标方对服务内容中的产品自行备货,保证及时配送到院。产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吸引活检针、高频电极、超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气道超声水囊)、活检套装及其附件、气襄导管、一次性内镜用软性导引套管,上述产品需适配医院奥林巴斯超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BF—TYPE—UC260FW),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根据医院考核情况一年一签,如考核未达到合同中约定标准,医院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8交货期:采购人采购员下达的采购计划应至少在1日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医用常规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工作(备货仓库保证有货)。
1.9交货方式:正常上班时间内成交人所供各类医用耗材必须由中标公司人员亲自或者配送专职人员送达采购人专业科室办理实物验收手续入库,采购单位不接收物流或者快递人员交接验收。
1.10供货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②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cn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 4 月 1 日至2026年 4 月 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13****@****.com 点击查看,并根据邮箱回复确认获取报名表,逾期视为放弃。回传报名表后,代理机构确认通过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售价:300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4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云南宝隆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海乐世界2座17层)。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4月13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宝隆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海乐世界2座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点击查看)、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com 点击查看)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安宁市金方街道****路****号 点击查看、安宁市****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906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宝隆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海乐世界2座17层
联系人:祝青、张永娇、徐甜
联系方式:182****2346 点击查看、182****1279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青、张永娇、徐甜
电 话:182****2346 点击查看、182****1279 点击查看
安宁市医共体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2997/vZIwbJ0BXr5-c_nqBdJ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