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 项目编号:YNHN-2021-165
1.3 项目名称:《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网建设购置项目
1.4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1.5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1.6 采购需求:《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1.7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网络工程设计标准》(GB/T51375-2019)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要求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网络工程验收标准》(GB/T51365-2019)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成立少于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网络覆盖建设项目业绩;
(7)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8)投标主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 2 家。
1.10 实施地点:安宁市中医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1.1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1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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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0eSl_nwBKQLAfuJEWki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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