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现对“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呼吸机等设备 ”做如下澄清:
1 、本项目第三标段 ( 手术室、介入导管室定制类产品 ) 的投标人无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的要求。” 本标段的投标人无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格式 二、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 11 、格式 12 、格式 13 ”提供相应证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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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HodUrHUB4fYZjeB0_ZJ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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