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智能诊疗系统-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痛风、***平台购置项目 的潜在磋商***网(网址: http://ww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磋商文件。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智能诊疗系统-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痛风、***平台购置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 安宁 第一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NJN-2021-154
2.2项目名称:《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智能诊疗系统-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痛风、***平台购置项目
2.3采购预算:¥950000.00元
2.4采购需求:《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智能诊疗系统-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痛风、***平台购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7服务地点:安宁第一人民医院(具体地址由招标人指定)
2.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100808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窗体顶端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响应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磋商响应人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20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磋商响应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磋商响应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3 其他 资质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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