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HHZB20210355
项目概况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ne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1 月 9 日上午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HZB20210355
1.2项目名称: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3预算金额:478.50万元
1.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8质保期:按行业规定执行,从终验收合格开始计算(根据所投标项目的要求进行承诺)。
1.9交货地点: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10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整体进行投标。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3.2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3.3提供具有 2018年至2020年度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 1 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3.5投标人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2.3.6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此条仅适用于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设备)。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网页彩色打印件。
2.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018 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网页彩色截图)。
2.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10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 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net ),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 ),数字证书( CA )详见其办理流程。
4、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 11 月 9 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 ****中心(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中心****楼)。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网上递交:首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U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net)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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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
联系电话:赵云超( 0873)6299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 1****苑商网9号
联系方式:曹丽、李锐( 0873)616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李锐
电 话:(0873)***065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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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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