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川区牲畜口蹄疫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财政部令第 87 号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1年江川区牲畜口蹄疫疫苗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 , 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委托 , 对该项 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竭诚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具有生产 、 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 AFZB2021C005
2 .2 采购内容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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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是否 进口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单价/元) |
采购预算 (总价/元) |
交货地点 |
|
A |
否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50ml/瓶 |
300,000 |
毫升 |
0.8 |
240000.00 |
玉溪市江川区范围内,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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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牛羊 口蹄疫 O型-A 型 二价灭活疫苗 |
50ml/瓶 |
250,000 |
毫升 |
1 |
250000. 00 |
玉溪市江川区范围内,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 3 交货期:分批次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中标人投标时承诺时限内送货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 4 采购预算: 490000.00元;
2. 5 交货方式:交货现场落地交货。
2.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 在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网站进行查询,***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 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部(农业农村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部(农业农村部) GMP 认证;
3.2.2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有2018 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内出具的(连续 3 个批次)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 生产与检验报告》);
3.2.3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
3.2.4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3.2.5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获得省农业厅生物制品GSP认证;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 5 月 8 日至 2021年5月 1 3 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网址: http://60.160.190.130:8001/)
方式:网上获取,此招标项目****中心电子化招投标项目,请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网址: 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售价: 0元。
5.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 递交 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 投标 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 投标 文件回执 ”。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 8 日 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 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中心(玉溪****路****号****大楼****楼(****大楼) )。
( 2)现场递交时间:2021年5月2 8 日 08:30 ~ 0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2 8 日 09:00 时;
( 4)开标地点:玉溪****中心(玉溪****路****号****大楼****楼(****大楼) )
( 5)其他要求: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扶持小型、微型企业。(2)扶持监狱企业。(3)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网、***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宁海路北段 1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0877-***1594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东段(****新村南面)
联系人:王春景
联系人电话: 0877-***005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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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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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lJznRHkBDWqq9z7rfb5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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