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 磋商响应人 ***网(网址: http://ww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 磋商文件 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ZCZBJ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 磋商文件 (此为获取 磋商文件 的唯一途径) 获取磋商文件, 并于 2021年 11 月 15 日 10时 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 。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行政区域:昆明市安宁市
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100805
2.3采购预算:¥1920000.00元
2.4最高投标限价:¥1920000.00元
2.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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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是否进口 |
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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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
(A02030719)医疗车 |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
4 |
辆 |
480,000.00 |
1,920,000.00 |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3辆,安宁市中医医院1辆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响应人须对所投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且所有投标单价及总价不允许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 需求。
2.6质量要求: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和采购人的合格验收。
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9交货地点: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
2.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 响应人 的资格要求
3.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磋商响应人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20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磋商响应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磋商响应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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