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处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处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www.****.gov.cn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TRZBC2021-13
2. 项目名称: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和药物废弃物处理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750000.00 元 。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负责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生的医疗和药物废弃物的清运、处理等服务工作。
5.2 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内。
5.3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5.4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医疗和药物废弃物的清运、处理等全部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开展医疗和药物废弃物处置服务工作的项目管理费、人工费、税、费、风险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5.6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 3 自然年。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 2015 〕 16 号文和云财采〔 2016 〕 22 号文件执行。采购人、采购人监督部门将对成交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3.2 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失信惩戒对象 ”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 “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3 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网”( http://****.gov.cn )公布的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限制消费人员 ” 及 “ 被执行人信息 ” 名单,***网站***网页截图,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1 年 03 月 05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1 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磋商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 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确认投标的截图 ” 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bs****@****.com )进行信息登记 ,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 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 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gov.cn ),凭单位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 *.ZCZBJ )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 CA )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gov.cn )***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 CA )***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157****3557 )。
4. 售价: ¥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保山****中心第二开标室(****城****中心****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 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www.****.gov.cn ),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 上传文件回执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 2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 *.ZCTBJ 、同时携带 CA )递交至保山****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 2021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保山****中心第二开标室(****城****中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
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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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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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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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岫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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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232813960000687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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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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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010-****3801 ( 7x24 小时开通), QQ : 400****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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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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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交易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 CA 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 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网( ****.yngp.com )、***网( http://****.gov.cn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www.****.gov.cn )。
3.2 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0875-***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587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正阳南路 13 号
联系方式: 0875-***36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 5 号
联系方式: 0875-***7689
3.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电 话: 0875-***365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75-***76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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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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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qtyT_HcBM0bhRG35fM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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