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YNHN-2021-188
1.2项目名称:《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智能诊疗系统-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购置项目
1.3预算金额:¥16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1.4最高限价:¥16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如有),否则为废标。
1.5采购需求:《安宁市智慧医疗建设项目》***网络升级改造。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1.7质保期:一年。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9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
(3)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供应商)在“***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11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1.12交货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1.1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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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rVBDf30BKQLAfuJEbSz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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