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编号:YNHN-2021-126。
1.3项目名称:《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中心机房装修升级改造(中心机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1.4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1.5最高限价:¥1997907.48(大写金额:壹佰玖拾玖万柒仟玖佰零柒元肆角捌分)。
1.6采购需求:完成《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中心机房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7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1.8工程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1.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具 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具备 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中心机房设备设施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6)税费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7)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投标人)在“***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8)投标主体: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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