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聚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70-***7236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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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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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邑县聚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废旧塑料项目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马头镇白庙村S202省道南侧212号 |
夏邑县聚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9338m2,总建筑面积71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年加工30000吨废旧塑料。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混凝沉淀+气浮池+A/O+二沉池+砂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密闭抽粪车拉走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 2.本项目粉碎工序为湿法破碎,基本不产尘,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以及分拣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分拣产生的粉尘经车间阻挡、自然沉降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热熔挤出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在每个设备产烟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电捕焦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熔挤出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以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排放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PM企业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密闭收集后经管道引至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 DA002 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项目噪声经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漂洗池、清洗池残渣和沉积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器收集的油状低聚物、废机油、***网。漂洗池、清洗池残渣和沉积物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给当地砖厂制砖;污水处理站的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砖;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器收集的油状低聚物、废机油、***网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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