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医医院共享自助设备运营项目
询价公告
为优化就医服务环境,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满足群众便民服务需求,我院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商,在院内指定区域便民自助设备并全权负责运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共享自助设备运营项目
(二)服务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公共区域(具体点位由医院现场指定)
(三)项目分包设置(分三个独立包,各包单独竞价、单独确定合作单位,服务商可一次参与三个包竞价,但只有一个包的中标资格):
一包:共享轮椅
二包:共享充电宝(****大楼除外)
三包:自助售货机
各分包设备点位均为我院院内公共区域,具体点位由医院指定,各分包独立核算、独立履约。
(四)合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终止合作)
(五)服务模式:服务商全额出资设备、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消杀、运维、售后、安全管理及日常运营,承担设备用电、故障维修、客诉处理、安全风险等全部责任;医院提供场地,收取设备用电电费,采用高价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四、询价文件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0日止(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楼****楼总务科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30分
(二)询价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30分
(三)询价地点:****楼****楼会议室
安康市中医医院
2026年8月1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084/QDMhD6ABni4p5U9XK3AK.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