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2021年度市本级第一批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南宁市公安局委托,广西****中心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公安局2021年度市本级第一批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NNZC2021-J1-990235-JGJD
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2021年度市本级第一批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 伍拾万捌仟捌佰元(¥508800元)
二 、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N95口罩 5000个 一次性医用口罩 400000个 护目镜 2000副 隔离防护面罩 2500个 体温检测仪 150支 一次性乳胶手套 10000副 医用防护服 500套 一次性鞋套 2500双 84消毒液 500桶 消毒酒精 300桶 免洗消毒液(手洗) 5000瓶 电动长杆喷壶 15个 1.5升喷壶 200个 500毫升小喷壶 200个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竞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竞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证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竞标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证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道****号****中心****中心开标厅(****楼电子显示屏安排)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道****号****中心****中心开标厅(****楼电子显示屏安排)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政生 0771-***16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大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剑 0771-***7659
七、监管部门: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771-***9091
代理的质疑电话: 0771-***7659
发布时 间: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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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0/kD2TVXkBHy5lmkORIl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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