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米,****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 22年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2-107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入围项目
3、采购范围: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具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协助法官或执行员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按拍卖要求收集、整理拍卖财产信息,并制作视频、图片和文字描述等说明拍卖财产状态的资料,开展拍卖财产展示、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协助法官或执行员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日期。
5、 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http://www.****.gov.cn,***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 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2满足《***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 : 申报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00万元。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网拍辅助工作的资质。
1.***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需要的服务项目;
2.具有开展工作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经营场所;
3.***网拍辅助工作经验的固定工作人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法律、估价、会计、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设施设备。
1.***平台,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咨询电话具备录音、复制和存储功能;
2.***平台,全程记载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可实时查询及归档保存(全程留痕);
3.***平台***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对接。
4.能提供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在线咨询服务;
(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
2. ***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3.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司法中介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4.申请的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出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或互为控股关系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被人民法院执行尚未结案的;
6.因经营行为被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
7.申请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因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
8.在从事司法中介服务中被人民法院除名的,或由原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另成立或更名后的机构。
注:以上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 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大厦)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招标文件售 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大厦。
注:因防疫要求,供应商代表(仅允许一人)参加开标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且近 14日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未接触过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此因素,合理安排人员。开标前须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现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 路交叉口南 50米,****大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 0371-****8421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62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 0379-****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9-****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379-****3611
202 2 年 8 月 5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HCbbYIBNbl4zXRd4wt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