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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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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新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含进口医疗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心(http://****.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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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1-188 | |||||||||||
| 2、项目名称:2021年新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含进口医疗设备)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849,522.02元 | |||||||||||
| 最高限价:1849522.0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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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2021年新县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医疗设备(含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部分; 5.3供货期: 20 日历天 5.4质保期:1 年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5.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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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3.3***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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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1年12月08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http://****.cn) | |||||||||||
| 3.方式:3.1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时间:2021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第开标一厅(****楼)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1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第开标一厅(****楼)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平台》、《***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网址为 http://www.****.cn:8088/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中心网站首页—****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河南省·信阳市)(www.****.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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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心 | |||||||||||
| 地址:新县发展大道中段 | |||||||||||
| 联系人:宁主任 | |||||||||||
| 联系方式:0376-***452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路****号****广场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86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8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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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F9PrlH0Bk5Mg4pJw_h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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