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疫情防控重症病区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T-2022-1130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疫情防控重症病区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20000.00元, 最高限价: 522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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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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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 1 |
90000.00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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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 2 |
全自动发光分析仪 |
120000.00 |
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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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 3 |
有创心电监护仪 |
700000.00 |
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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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包 4 |
400000.00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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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包 5 |
1000000.00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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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包 6 |
320000.00 |
3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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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包 7 |
180000.00 |
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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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包 8 |
100000.00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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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包 9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200000.00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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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包 10 |
可视喉镜(成人、儿童) |
200000.00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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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包 11 |
300000.0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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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包 12 |
便携式过氧化氢消毒机 |
300000.0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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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包 13 |
全自动心肺复苏仪 |
250000.00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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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包 14 |
200000.00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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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包 15 |
60000.00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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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包 16 |
移动 DR |
800000.00 |
8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 1:离心机3台,包2:全自动发光分析仪1台,包3:有创心电监护仪:7台,包4:电动手术床5台,包5:麻醉机4台,包6:高频手术电刀:4台,包7:除颤仪3台,包8:血气分析仪1台,包9:新生儿转运暖箱1台,包10:可视喉镜(成人、儿童)5台,包11:红外线测温仪:3台,包12:便携式过氧化氢消毒机:2台,包13:全自动心肺复苏仪1台,包14:血气分析仪2台,包15:胎心监护仪2台,包16:移动DR 1台 (具体 采购 内容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 3 )供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历天。
( 4) 交货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5)质量标准:合格。
( 6)质保期: 3 年, 其中 包 8质保期:整机终身质保。
( 7)标段划分:共 16 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 同供货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型 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供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参加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20 20 年度或 202 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 行查询,***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
3.5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查询打印的 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2 年 6 月 16 日 至 202 2 年 6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 3 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 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n****@****.com邮件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
3.报名资料包括(并不限于)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扫描 件( 所有证件的扫描 件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 : 3 00元 /包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 2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经三路 15****大厦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 2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经三路 15****大厦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平台》 、 《***平台》 、《***网》 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 56号
联系人: 梁老师
电 话: 0371-****0625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 张女士
Email:hn****@****.com
电话: 0371-***859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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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TovTZoEBH42ErLykrOZ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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