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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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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心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台(http://www.****.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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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2022-03-1 | |||||||||||
| 2、项目名称:****中心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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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地点:****中心镇卫生院院内;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需求: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口内扫描仪、牙科综合治疗椅、牙科三次预真空高温高压灭菌器等;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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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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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的内容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评标专家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4、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5、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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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2年03月04日 至 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台(http://www.****.com | |||||||||||
| 3.方式:***平台(http://www.****.com下载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时间:2022年03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楼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2年03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楼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注:***平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网(http://www.****.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安康路 32 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 400****838 联系电话:166****8626;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 A 座 1011 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9951。 ②投标人信用信息录入:***平台(http://www.****.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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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心镇卫生院 | |||||||||||
| 地址:河南省台前县打渔陈镇打渔陈村 | |||||||||||
| 联系人:谷伟 | |||||||||||
| 联系方式:134****082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花园****中心 | |||||||||||
| 联系人:曹姗姗 | |||||||||||
| 联系方式:178****390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颖 | |||||||||||
| 联系方式:188****6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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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m2eFTn8BJ1jwZCc5WL5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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