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中牟县民政局中牟新区养老服务科敬老院餐厅配送菜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6-19 | |||||||||||||||
| 2、项目名称:中牟县民政局中牟新区养老服务科敬老院餐厅配送菜品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5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中牟县民政局中牟新区养老服务科敬老院餐厅配送菜品项目,主要采购配送粮食加工类、肉类、禽蛋类、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干杂类、油炸烤焙类及其他副食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采购配送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和营养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材的采购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食材的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当批次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保期:交货时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时间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网”网站(www.****.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09日 至 2026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 |||||||||||||||
| 3.方式:供应商进****中心****中心网站(http://****.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中心网站(https://****.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gov.cn),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中心(http://****.gov.cn)***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中心(****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中心****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豫招协〔2023〕002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代理费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4.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接收单位:中牟县民政局 地址:中牟县泰安街与锦中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1691 5.监督单位:中牟县财政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牟县民政局 | |||||||||||||||
| 地址:中牟县泰安街与锦中路交叉口东北角 | |||||||||||||||
| 联系人:刘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1-****169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楼 | |||||||||||||||
| 联系人:马瑞敏 | |||||||||||||||
| 联系方式:0371-****129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1-****1691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uguhpp4Bni4p5U9XKk1X.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