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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偃师市职工医院口腔门诊部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网站(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0【161】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职工医院口腔门诊部装饰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31,170.85元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偃师市职工医院口腔门诊部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包含二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包含三级)以上,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包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的社保证明,保证无其它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网(http://****.gov.cn),也即全国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www.****.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06月30日 至 2020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心网站(www.****.cn), |
| 3.方式:本次招标(采购)***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中心网站(www.****.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中心****楼开标二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中心****楼开标二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中心网(www.****.cn)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4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网、****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六、前来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需严肃遵照偃师市新型管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转发像疫情防指办明电[2020] 7号文件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特别第三、第四条要求:三、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各地、各部门不得另行设置其他限制条件。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四、无法提供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偃师市新型管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转发像疫情防指办明电[2020] 7号文件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职工医院 |
| 地址:****街****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17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路****号****楼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77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7717 |
| 发布人:禹杰 |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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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7/wIY6_3IB9OED_OiUp9p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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