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全自动核酸血液筛查检测系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199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 监督部门: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赵晓东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115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 |
****中心全自动核酸血液筛查检测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中心全自动核酸血液筛查检测系统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50199001)于2025年06月19日****中心依法进行复议,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复议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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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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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河南诊断有限公司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618000.000 |
585000.000 |
6000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熊夏冰 |
赵翠杰 |
秦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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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30 |
30 |
30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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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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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全自动高敏核酸血液筛查一体机 |
****中心血站 |
2024年05月14日 |
650000.00 |
|
2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
****中心血站 |
2023年07月27日 |
998000.00 |
|
3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
河南未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3日 |
0 |
|
4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辅助设备项目 |
****中心血站 |
2024年6月28日 |
994000 |
|
5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包组2) |
****中心血站 |
2023年9月6日 |
1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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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 |
2025年4月11日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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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心血站关于全自动核酸血筛流水线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
****中心血站 |
2025年4月19日 |
0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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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豫工程20250198001001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可不提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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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国药河南诊断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豫工程20250199001001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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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湖北科瑞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0 |
24.0 |
29.0 |
29.0 |
29.0 |
|
2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5 |
23.5 |
28.5 |
28.8 |
28.0 |
|
3 |
国药河南诊断有限公司 |
21.5 |
19.5 |
26.5 |
26.8 |
26.0 |
|
4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5 |
16.5 |
20.5 |
21.8 |
20.0 |
|
5 |
化衍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10.5 |
10.5 |
12.5 |
12.8 |
12.0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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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湖北科瑞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2.0 |
22.0 |
22.0 |
22.0 |
22.0 |
|
2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
3 |
国药河南诊断有限公司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
4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4.0 |
34.0 |
34.0 |
34.0 |
34.0 |
|
5 |
化衍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19.0 |
19.0 |
19.0 |
19.0 |
19.0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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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1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96.46 |
|
2 |
国药河南诊断有限公司 |
27.78 |
91.84 |
|
3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82.86 |
|
4 |
湖北科瑞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79.00 |
|
5 |
化衍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29.99 |
60.65 |
八、公示时间: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3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1589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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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8/j9w6jJcBfGwRW2f3T-R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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