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门诊手术室、 ****中心****楼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安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门诊手术室、****中心****楼装修)项目;
2.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182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55号;
2.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4、预算总控制金额:人民币5145066.99元;一标段:****楼装修控制价为:2170186.76元;二标段:****中心净化控制价为:2974880.23元。
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各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5、建设地点:新安县;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9、项目概况: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金属氟碳漆铝板吊顶装饰、墙面装饰、柱面装饰、不锈钢踢脚线、成品铝合金PVC防撞扶手、电梯门套、水暖井门、消防栓门及灯具、开关、线路等;二标段为新安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三层检验科、四层门诊手术室装修工程,四层门诊手术部共设3间普通手术室及其辅房,三层检验科设常规检验室、HIV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等;手术室及其辅房隔墙、吊顶采用50mm厚机制硫氧镁净化彩钢板,耐火等级A级,地面均做3mm厚自流平处理后铺贴医用抗静电2mm厚PVC卷材。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楼装修;二标段:****中心净化;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4、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
2.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网》,***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2、投标人相应标段特定资质要求:
3.2.1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1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若为制造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请登****中心网站(****.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 24 : 00 ,登****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7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新安县 ****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平台》、《****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城关镇魏郡大街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9-****7486
代理机构: 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太康路交界处顺兴****楼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9-****6336
监管部门 : 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9611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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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29/F_gHBIoBfREz35QF3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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