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审批湖南佳研新材料金属铍锭研发基地项目,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9.2-2026.9.8(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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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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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湖南佳研新材料金属铍锭研发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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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长沙市宁乡经开区金水路北侧支路医疗器械产业园8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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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湖南佳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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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清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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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日期 |
202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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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湖南佳研新材料金属铍锭研发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606-430100-04-01-651394)为新建项目,位于长沙市宁乡经开区金水路北侧支路医疗器械产业园8栋,项目总占地面积584.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8.58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项目以冶金级铍块(纯度≥99.5%)、氩气、液氮、线切割液、304焊料、304无缝钢管、橡胶包套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真空熔融铸棒、铸棒车皮、真空等离子旋转制粉、真空手套箱内球磨、冷等静压压坯成型、304无缝钢管加工、手套箱内304钢包套封焊、热等静压(外协)、带304钢包套热、冷处理、切割钢包套取出铍锭、抽样检测等研发工序,年研发高性能金属铍锭约783.525kg,用于核工业、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医疗器械等研究试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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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TW001)处理,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包套堵头清洗废水、淋浴废水)经收集+提升+沉淀+压滤+一级超滤+二级超滤系统(TW002)处理,均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网。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中的三级排放浓度及《****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真空熔融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网过滤+陶瓷烧结滤管除尘(0.1μm)+高效过滤(HEPA)”(TA001)处理,球磨机废气及各操作车间(熔融间、制粉间、冷等间、焊接间、线切割间、球磨手套箱等车间)负压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网过滤+陶瓷烧结滤管除尘(0.1μm)+高效过滤(HEPA)”(TA002)处理,两股废气一起由22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和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网过滤+高效滤管除尘器(0.1μm)+高效过滤器(HEPA)”(TA003)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真空熔融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其他熔化炉排放限值,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球磨、焊接、切割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标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304钢管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收集、暂存,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滤管滤芯、废超滤系统滤芯、废水处理沉渣、废橡胶包套、废线切割液等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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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承诺书 |
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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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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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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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1506 通讯地址:****路****号****大楼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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