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洛阳天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6-10 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6)0010号 3、项目代码:2408-410305-04-01-828430 4.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自筹资金;最高投标限价(含税)¥5120763元;其中不含税价¥4531648.67元;税率13%,税金¥589114.33元。 5.项目概况:洛阳市老工业基地一拖棚户区改造22号街坊(东方润园)项目占地面积约34.1亩,建筑面积约11.9万㎡,共6栋住宅及其车库。本项目主要包含20部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其中10部消防、担架电梯,10部无障碍电梯。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制造(含有线五方通话)、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保期内年检、维保、质保、税金; 8.交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9.交货期:180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4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9月27日 10.质保期: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书之日起2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的规定执行。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通过当地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12.文明工地目标:配合总承包单位取得安全文明工地;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注:资质等级按照现行特种设备许可规则执行;旧版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均继续有效,等同于新版对应等级资质。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的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ov.cn 点击查看),点击“http://****.gov.cn 点击查看”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5月25日 至2026年05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gov.cn 点击查看”,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5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gov.cn 点击查看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国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 点击查看)》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天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与郑州路交叉口4-2、****广场****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沈先生、周先生
电 话:131****2873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路****号 点击查看中亨大厦7楼709室
项目负责人:刘艳玲
电 话:185****6225 点击查看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07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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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38/jkuSTZ4BMqitpwL5xFZ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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